新華網昆明8月19日電(記者李懷巖、姜琳)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近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云南曲靖“非法傾倒鉻渣”是一起影響人畜飲水安全的嚴重事件。這與當地環保部門負責人所謂“一些細微的地方做得差一點”之類的說法形成強烈對比。
鉻渣富含對人體危害最大的8種化學物質之一六價鉻,毒性超強,且水溶性好,一旦受雨水沖刷,污水流淌至河中,必然嚴重污染水體。在我國,含鉻廢物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就是這樣的劇毒工業廢料,如果從1989年云南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化工廠開始生產算起,已在南盤江邊堆放了22年。其間,當地居民不斷反映水源污染、牛羊死亡、生活困難、癌癥高發等,并因此頻頻上訪。如此突出的問題,化工廠只是給予部分經濟補償,鉻渣照舊堆放。面對上訪群眾,當地環保部門領導甚至勸說“賠了錢了,就不要追究了”。至今在陸良化工廠區不遠處,仍堆放著超過14萬噸的鉻渣,與南盤江僅隔一層磚頭壘成的矮墻。
作為一種危險廢物,國家對鉻渣的堆放、挖掘、運輸和貯存等都有嚴格規定,包括鉻渣堆放場所應配備專門的管理人員,應避開居民聚居點、水源保護區等。而這樣的規定,在曲靖成了一紙空文。當地環保部門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竟表示,只是“一些細微的地方做得差一點”,并咬定“水質定期抽檢”“六價鉻未超標”。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員會的調查結論,與當地群眾的切身感受相互印證,證明陸良化工非法堆放的鉻渣已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當地環保部門負責人的敷衍塞責,令人懷疑監管部門履行職責的誠意。
陸良化工是亞洲規模居前的維生素K3和鉻鹽生產企業,對地方GDP的貢獻可想而知。近年來大量環境污染事件表明,在發展生產與保護環境相沖突時,一些地方往往選擇前者。陸良化工非法堆放鉻渣22年,嚴重危害群眾生產生活,當地環保部門負責人竟然認為只是“一些細微的地方做得差一點”。這些現象不難使人想到,在當地一些干部心里,環境安全、群眾生命健康就得給GDP讓路。
發展經濟,最終是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最重要的是保護群眾生命健康。像陸良化工這樣的大型企業,固然對推動一方發展作用巨大,但絕不能因此縱容企業忽視環境保護,更不能以損害群眾生命健康為代價。政府職能部門肩負著監督管理的重要職責,如果對眼皮底下的污染環境事件敷衍塞責就是失職。從這個意義上講,云南曲靖“非法傾倒鉻渣”事件僅追究兩名承運司機的責任是遠遠不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