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安徽省審計廳進駐淮南,對采煤沉陷區搬遷安置工作開展專項審計。此前有村民舉報淮南潘集區虛報沉陷區安置人數,騙取補助資金。記者調查發現,潘集區向省里上報的安置人數和與采煤企業簽訂的安置人數,均多于實際人數,可多得大量補償款。
潘集區沉治辦對此予以承認,并稱由于市政府和采煤企業簽訂的補償標準太低,導致安置點公建資金缺口太大,還表示多余資金將用于安置點配套建設。目前淮南市和采煤企業協商,調高補償。
在一些人看來,王懷光是個“不安分”的農民。
他17歲到福建打工,學過照相,懂計算機,回鄉后,村莊開始搬遷。因發現安置小區存在問題,他帶領村民上訪,圍堵區政府,并代表村民和政府談判。此后,他因涉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被檢察院批捕,在看守所關押了2個月零11天后,被取保候審。
王懷光所在的村莊是安徽淮南市朱莊村。和淮南許多村子一樣,那也是個安在煤層上的村莊,由于采煤沉陷,村子從2010年起實施搬遷。
搬遷過程中,王懷光和一些村民發現了造假行為:村支書之子和當地區政府均虛報搬遷人數,涉嫌套取補償款。
他們開始舉報。
舉報對村支書的兒子很快起了作用,他得到了處罰。但對于區政府涉嫌騙取數百萬元補償款的舉報,在近一年中,如泥牛入海,毫無反應。
憑空添出的孫女
朱莊村搬遷,村民在公示榜上發現一個沒人見過的村支書孫女,還發現區政府有虛報人數之嫌
現在的朱莊村,許多地方已大面積坍塌,積水將房屋、田地淹沒,電線桿子間或在水面露出一小節。
對于此次沉陷區的村莊搬遷,淮南市實施的辦法和以往不同,不再以實際房屋面積給予補償,而是按實際人口,進行一定的房屋面積補償。
王懷光家有4口人,每人獲28平方米的補償。最后分得的房屋會大于補償面積,超出部分,村民以成本價購買。
朱莊村第一批搬遷人數,于2010年張榜公示,公示3次。王懷光已故的母親,被列入第一次公示名單,第二次公示時,被拉下榜。這意味著王懷光少了28平方米的補償面積。
同樣,還有些村民的名字,在第三次公示榜上消失。
王斌家有4個名字下榜,2個是出嫁但未遷戶口的女兒,另2個是他的外甥。村民王建友的女兒同樣“落榜”,也是因出嫁但未遷戶口。
對于哪些人可獲補償,淮南市做了細致規定,有7類人無法獲取補償,“外嫁但戶口未遷出的”是其中一類。
而在三榜上,王懷光和村民發現了一個陌生的名字,“張晶晶”。
這個名字掛在村民張紅杰戶下,身份是張的女兒。
張紅杰是朱莊村村支書張中利的兒子。而王懷光等人從未見過村支書的這個孫女。他們懷疑張紅杰造假。
心細的王懷光還發現一件蹊蹺事。
他拿到一個“綠本”,那是潘集區沉治辦的《采煤沉陷區搬遷安置工作手冊》,上面記錄著2009年和2010年計劃搬遷的人數。
王懷光等人將其與公示名單比對,發現人數出入很大。
以朱莊村的前王小組為例,搬遷計劃表上,2009年上半年計劃遷出372人。而三榜公示的搬遷人數只有221人。
在公示榜單上,王株圩和朱莊小組的搬遷人數,分別為397人和586人;但在計劃表上,兩者的人數均為1200人。
王懷光會上網,他登錄安徽省政府官方網站,發現網上的計劃搬遷人數,和“綠本”上的一樣,證明“綠本”上的數據是真實的。 王懷光他們懷疑,有人虛報人數,騙取補償款。
村民們算了一筆賬,每人28平方米的補償面積,折合成現金就是14560元,多報1000人,那就涉及上千萬元資金。一個村多報這么多,那全市、全省會有多大的數字?
騙取補償,被罰4萬
村支書之子被查出辦理假戶口,以詐騙罪被起訴;村民向省國土廳舉報區政府涉嫌虛報人口
王懷光等人的舉報始于2010年5月。
他們先向潘集區計生辦舉報,張紅杰涉嫌辦理假戶口,騙取安置補償。
計生辦很快派人前來調查。
調查發現,張紅杰于2009年4月6日,看了辦理假證的小廣告,辦了一張“出生醫學證明”和一張“農村出生嬰兒入戶通知書”,共花費1000元;隨后在2009年5月6日,為“張晶晶”入戶。
調查過后,張紅杰按市場價,退還潘集鎮政府搬遷安置補償款20160元(28㎡)。
2010年8月4日,張紅杰到潘集派出所申請注銷“張晶晶”戶口。
也就在那一天,潘集鎮紀委對張紅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且,潘集區檢察院還以詐騙罪起訴張紅杰。
最終,張紅杰被潘集區法院判處管制2年,并處罰金4萬元。
2010年9月上旬,潘集區政法委書記到朱莊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當時在現場的一個村民代表回憶,區政法委書記現場宣布,朱莊村村支書張中利免職。
這名村民代表說,“區政法委書記還表示,張中利作為村支書,利用職務便利,辦理空掛戶口,套取國家搬遷安置補償款,影響惡劣。”
在舉報張紅杰的同時,王懷光等村民還去潘集區政府,了解政府虛報搬遷人數一事。他們找了潘集區紀委書記,問村里沒那么多人搬遷,多出來的補償款,用到哪里去了?
王懷光說,他們當時得到的答復是:這不關你們的事。
2010年9月,王懷光等5個村民向安徽省國土廳實名舉報,舉報稱地方“虛報人口騙取巨額搬遷補償款”。同時,他們還將舉報信寄至省信訪局、省人大、省紀委等單位。
區政府承認“套取”補償
省財政廳數據顯示,省里按3600多人給潘集區發放補助;而該區實際搬遷人數為2200余人
淮南市蘊藏著豐富的煤炭資源。當地的淮南礦區,是一個億噸煤基地,這樣的煤基地在全國只有13個。而采煤和搬遷補償的矛盾,從上世紀80年代就已開始。
在此前,當地的補償辦法都是“據實補償”。這種補償方式的弊端是,村民得知搬遷消息后,會進行“搶修”、“搶建”、“搶種”。
“據實補償”的弊端在前些年愈演愈烈。淮南某個農村,最多的一戶,一夜搶建1000多平方米房屋。
“三搶”造成“三難”,“丈量難”、“算賬難”、“商談協議難”,從而使搬遷工作舉步維艱。
2009年7月1日,淮南市出臺新的補償辦法,改“據實補償”為“人口補償”;并且還改變了搬遷的責任主體。以前的責任主體為采煤企業,如今改為區縣政府。
區縣政府負責興建安置新居,以及相關配套設施。
資金來源有兩個途徑。其一,區縣政府向省、市上報搬遷人數,可獲得“以獎代補”資金每人1200元,其中省“以獎代補”資金為600元。
其二,區縣政府和采煤企業簽訂協議,確定搬遷人數,企業為每人支付2.2萬元補償費用。這筆錢是籌建安置新居的主要費用。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潘集區政府在向省、市上報的搬遷人數,和與企業簽訂的搬遷人數,均超出實際的搬遷人數。
潘集區朱莊村的安置點,在礦業公司西側,叫潘北新村。
記者從潘集區沉治辦獲得的數據顯示,潘北新村一期和二期,合計安置2200人左右。
2200人,這是該區實際搬遷的人數。
而記者從安徽省財政廳獲得數據顯示,省財政廳發放“以獎代補”資金的人數為3606人,超過實際搬遷人數1400余人。
這些數據是來源于《安徽省2009年采煤沉陷區村莊搬遷“以獎代補”分配明細表》。
該明細表顯示,潘北新村一期省、市、區三級“以獎代補”資金,人均合計1200元、按1830人的計劃人數已撥款219.6萬元,二期省“以獎代補”資金人均600元、按1803人的計劃人數已撥款108.2萬元。
對于計劃搬遷人數的由來,淮南礦業集團和淮南市沉治辦均這樣告訴記者,煤礦集團將計劃搬遷人數報于市政府,市政府令區縣核對人數,核對后,市沉治辦將人數報省里。
潘集區沉治辦主任湯凱承認,省“以獎代補”資金,已在區財政賬戶上。
他強調,這些撥款,還一分未動,它們只能用于搬遷村民新村公用設施的建設。
公建經費緊缺之苦
區政府沉治辦表示,市政府補償標準太低,如今物價飛漲,安置區公建資金缺口1億多元
淮南市的煤礦均由淮南礦業集團開采。
記者從該公司獲得一份他們與潘集鎮政府的協議,發現協議上的搬遷人數也超過實際人數。
協議顯示,朱莊村的前王小組和瓦溝沿小組,搬遷人數為745人。
而貼在村里的第三榜公示名單顯示,實際搬遷人數只有654人。
也就是說,潘集鎮政府與企業簽訂的協議人數,比實際多出91人。由于企業支付的人均補償為2.2萬元,企業將為此多支付200多萬元。
陳德好是淮南礦業集團資環部征地拆遷科的科長。他很了解相關補償細節。
他說,企業知道協議搬遷人數比實際要多。當時政府給出的解釋是,由于搬遷中可能存在機動數,所以會比三榜公示人數略高,比如用于諸如“釘子戶”等特殊的要求。
在潘集區沉治辦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李慶證實了這一說法,并表示,機動數的余款,將用于新村建設各種資金缺口。
潘集區沉治辦主任湯凱告訴記者,2009年、2010年,潘集全區應急搬遷安置工程項目,僅公建部分資金缺口在1.1億~1.2億元之間。
“主要是這兩年物價漲幅高,建材價格上漲,土建招標價亦上揚。”湯凱說。
2010年,潘集區政府組織調研,曾形成一份《關于沉陷區搬遷安置有關情況的調研報告》,指出八大問題,集中于“補償標準偏低”、“補償面積過低”、“公建費用不足”等方面。
湯凱說,企業支付的公建費,目前僅夠支付新村建設規劃設計、勘測等前期費用。之后的道路、排水、綠化等建設無法保障。
“正是為解決公建費不足,安徽省、市、區財政采取“以獎代補”方式進行補助。”湯凱說。
淮南市原政協副主席魏彩華,也曾在2010年的提案中談及這個問題。提案中說,2004年-2012年,淮南市采塌區村莊搬遷安置建設尚缺10.85億元公建配套資金。
市政府無力提高補償
淮南市官員表示當初想調高補償,多次和采煤企業協調無果;企業方認為當時標準不低
淮南市出臺的這一補償標準,被地方政府和沉陷區村民抱怨補償過低。對此,胡東輝顯得有些無奈。他是原淮南市沉治辦主任,曾參與制訂補償標準。
“關于補償標準,市政府一家說了不算數。”胡東輝說,補償標準是淮南礦業集團與淮南市政府簽訂的,市政府沒有決定權。淮南礦業集團是省屬企業,按省政府規定,制訂標準時,必須與企業協商。
淮南市統計局曾公布,2008年底,該市農村居民平均住房面積30㎡。
胡東輝介紹,彼時,淮南市政府提出,按統計數據作人均補償標準,但采煤企業不同意,認為有的村民人均面積不到30㎡,最后確定人均28㎡。
對于每平方米企業應支付多少錢,雙方也有多次協商。
淮南市政府曾組織專家測算農村建筑成本,第一稿市政府提出的補償標準為600元~620元/㎡。
胡東輝說,采煤企業不同意,他們要求與周邊的淮北、阜陽標準相差不多,補償標準400元/㎡。
后經雙方協商妥協,確定520元/㎡的標準。
為制訂補償標準,礦業集團與淮南市政府曾赴安徽淮北、江蘇徐州、河南永城等地調研,兩家協商前后不下于30次。
蘇多洵認同胡東輝的這種無奈。他是潘集鎮紀委書記,同時兼任鎮沉治辦主任。
在他看來,地方政府和礦企的關系很微妙。
他說,“每次,地方領導到鄉鎮檢查工作,都要求我們積極支持企業建設,‘支持企業就等于支持我們自己’。”
蘇多洵告訴記者,淮南礦業集團旗下一個礦,一天就為潘集區財政貢獻13萬元。
淮南礦業集團在潘集區,擁有潘一、潘二、潘三、潘北四座特大型煤礦,并且還在建設3座煤礦。
淮南礦業集團的陳德好不完全認同地方政府的說法。
他說,其實當時制訂的人均補償2.2萬元,在安徽全省采煤沉陷區中,是最高的補償標準。
陳德好說,淮南市執行新的補償標準后,兩年搬遷沉陷區村民,近7萬人,“這是歷史上干得最好的時期,相當于過去10年的工作量。”
對于基層官員的抱怨,陳德好說,“地方政府也應該想想執行力的問題。”
審計廳人員抵達淮南
采煤企業表示,已和淮南市協調,調高補償標準;并稱審計廳工作組已到淮南開展審計
魏彩華如今是淮南市的人大副主任。她很早呼吁,要提高采煤沉陷區的補償標準。她認為,“那些村民為國家的資源開采作了貢獻。”
魏彩華說,“因資金不足,導致新建安置點公建配套設施不完備,居住環境差,群眾對此反應強烈。”
村民王斌已搬進潘北新村一年多。雖然住進樓房,但他正為小區的積水發愁。
因為新村基建至今沒有完工,水排不出去,所以一下雨,整個小區被水淹,“必須光著腳才能出門。”
王德獎在淮南市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辦公室工作,任搬遷安置科副科長。
他說,新補償辦法出臺后,各地都反映,公建費補償標準偏低。根據專業測算,公建費人均成本7000元左右,但按市里制訂的標準,企業支付的公建費人均折合只有3640元。
在此背景下,省政府出臺“以獎代補”政策。但因公建資金缺口過大,2011年,安徽省提高“以獎代補”標準,從人均600元增加到3000元。
淮南礦業集團的陳德好也承認,隨著物價上漲,當初的標準確實低了。
他說,目前企業和政府有了新的協商結果。單位面積補償標準從520元增加到650元;綜合調節費比例從15%增加到25%。
新標準計劃將在8月底出臺,從今年7月1日起執行。
臨近采訪結束,陳德好透露說,8月8日,安徽省審計廳派出的工作組已抵達淮南,對采煤沉陷區搬遷安置工作開展專項審計。
朱莊村一位村民說,即便公建費有缺口,也不應該通過虛報人數,獲取資金。
省政府有文件規定,若提供虛假資料套取或者騙取‘以獎代補’資金,停止撥付并追回資金,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