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合理地利用草場,既保護生態又富裕群眾,這是我們牧民盼望的好政策。”望著茫茫草原,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族自治旗錫尼河鎮巴彥胡碩嘎查(村)牧民斯木吉德樂說,如今牧民并不想再讓牛羊啃食可能好于往年的牧草,期待著業已退化了的草原能夠得到更好的休養生息。
2010年10月,國務院決定從2011年起到2015年,在內蒙古、新疆等8個主要草原畜牧區全面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中央財政每年拿出130多億元,給牧民禁牧補助、草畜平衡獎勵、生產性補貼等,以此加強草原生態保護,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促進牧民持續增收。
內蒙古擁有13億畝天然草原,為加快建立草原生態恢復補償機制,內蒙古決定繼續加大禁牧、休牧、輪牧的補償力度。在生態極度惡化、不適宜人居住的地區以及正在實施長期禁牧的地區,繼續實施異地扶貧移民搬遷、邊境生態移民和移民擴鎮等項目。
錫林郭勒盟蘇尼特右旗賽音錫力嘎查牧民齊木德算了一筆草原補償賬,他們一家6口人、有1.5萬畝草場,按照國家的禁牧補助標準,在恢復草場的同時每年還可獲得7萬多元的補助金。沒有落實禁牧政策時,養了五六百只羊,除去飼草料成本,每年純收入只有4萬多元,如今少養羊甚至不養羊反而還劃算了許多。“禁牧,我們牧民都贊成!”
目前,在國家建立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的鼓勵下,許多牧民借助牧業聯合組織、高效益舍飼圈養、移民搬遷等途徑,轉變傳統生產方式發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