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各地城市要加強建設防范氣象災害能力
時間:2011-07-14 09:49:13
來源:民建中央
進入五月以來,我國華南等地遭遇罕見大雨和連續降水,導致廣州等城市發生嚴重內澇。目前災害程度以明顯超出城市防御承受力,損失過億。在強降雨應對過程中,還顯現出該城市應急體系共同防御的能力很弱,一些應急措施處于獨立管理狀態,整體應對手段與減少災害損失程度相比之下可圈可點。
考慮到全球最近一個時期的災害性天氣頻發的特點。我國各城市應該借鑒經驗吸取教訓,提高城市抗災能力建設,保障改革開放的偉大成果,最大程度地確保生命財產安全。對此建議:
一、解決城市內澇死角,改變城市建設規劃詬病
我國各城市應該提早進行城市防洪排澇檢查和評估,并在今后的工程建設中提高城市規劃設計水平。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建設城市分洪區和大型分洪管網,避免小雨成泥、中雨成澇、大雨成災。城市建設要有整體的防災評價和應急體系及其配套執行檢驗手段和強化標準。目前要檢查各城市防洪排澇死角,清除一些規劃問題導致的城市安全隱患。
一要對城市排水設施進行疏通,重點區域排水管網的口徑必須加大拓寬,原有設計的地下滲水井和溝渠必須得到科學改造。二要定期對河道、地下水系、排洪管網、分流區域進行安全檢查和使用評估,確保一方安全。三是地下交通區域應在特大暴雨災害時有一定的臨時避難空間和安全通行引導和信息提示。應有計劃提升一些低洼地區,排水防洪的能力,在雨季要標志出安全指示。四是對于存在嚴重安全問題的地下經營場所,在未做安全處理的條件下應禁止生產經營。
二、應出臺城市防災害保險
我國華南等地許多停放在低洼地或地下停車場的汽車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損害,多數已報廢。此次廣州等地大雨圍城,在嚴重損失面前,許多群眾反映最突出的就是沒有及時上涉水保險。人們總是在遇到了災害后才想到保險問題,對此我們應提升群眾參保意識,出臺一些更適合群眾保障的險種,特別是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惡劣天氣影響下的人身和財產保障應值得推行。
三、對城市防災排水工程進行科學系統的評估
我們必須加大規劃設計,加大資金技術投入,提高防災承受能力。在城鄉建設時應考慮強制推行“防范城市內澇評價體系”,推行城市防災評價“一票制”。
一是強制推行城市緊急避難防災、疏散和臨時安置場所的建設和應用。要提高綜合應用水平,比如要提高防空、防洪、防震、防雷電的保障等級和處治能力,要協調配合全局聯動。二是形成城市防災預防學科。引入防災演練教育,提高全社會對防災演練的應急能力。三是加大對信息技術的應用,必須建立城市防范自然災害預警和電子信息分析平臺,負責統計和分析相關數據,統一制定新聞發布和遠程指導,統一下達備戰、作戰命令,實現遠程作訓和演練,提升處治能力。四是城市中的停車場、地下場所必須設有防排洪體系和設施,城市地下場所除了要有防火設施外,還要裝配有防洪緊急逃生救助設備和應急避災設施。五是定期組織防洪排澇演練,提高處治能力,還要培養和鍛煉出一支保障有力的志愿者服務隊伍。
四、必須推行城市生態修復體系,保護自然環境
最近幾年,幾乎所有的城市都遇到了內澇問題,之所以產生頻發的城市內澇主要是城市發展和建設對自然資源的破壞。為此,要保護好城市內河、內湖、塘壩、濕地、地下水系,要在規劃建設中防止地面過度硬化,防止河床過度采沙受到破壞,要保障水循環。
另外,城市地下水網和地下水在雨季容易產生倒灌成災的現象。應該在規劃建設之前提早做出水文勘測報告和指導意見。對于一些嚴重影響城市地下水循環的工程項目,應考慮停工或改變設計方案,確保自然生態體系的完整性。
城市防災工作,從長遠意義上講,是維護改革開放的偉大成果,是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具體表現。在實施中,應針對城市發展的不同特點,應該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出臺“城市發展評價報告和問責機制”。要引入防災能力評價體系,建立指標測評體系。對于城市建設中,出現重大防災問題要有嚴格的追究、查問、處理機制,要實施主要領導和主要部門負責制。對于重大設計施工失誤,要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