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城市災害管理勢在必行
時間:2011-07-14 09:15:17
來源:經濟日報
有研究表明,20世紀中期以來,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大中城市遭受災害的損失越來越重。城市災害管理成為眾多國家抵御災害的
重中之重,在我國也不例外——
加強城市災害管理成緊迫課題
在我國,城市遭受各種災害威脅的形勢日趨嚴峻。拿地震來說,全國位于地震烈度7度以上的省會級城市有25個,占所有省會城市的74%;地級以上城市有179個,占所有地級以上城市的62%。有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數以上的人口、75%以上的工農業生產值,分布在氣象、海洋、洪水、地震等災害嚴重的沿海及東部地區。但我國城市應對災害打擊的能力卻十分脆弱。如防洪,據水利部的資料,目前全國有639個城市有防洪任務,而達到國家規定防洪標準的城市僅占其中的27%。
與此同時,我國應急救援工作能力與效率亟須提高。“11·24煙臺海難”長達7個小時沒有救援成功,死亡282人就是證明。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梁嘉琨副局長指出,我國應急救援工作應急能力分散,指揮職能交叉;應急管理薄弱,反應遲緩;裝備落后、不足;法制建設滯后,法規層次不夠;危機意識薄弱,應急觀念陳舊。而一種災害引發其他災害的事情經常發生,為此,加強城市災害管理,提高救援工作能力與效率已成為緊迫課題。
盡快構建我城市災害管理體系
近日,在民盟中央舉行的“城市災害管理”專家論壇上,民盟中央常務副主席張梅穎提出了十點構建我國城市災害管理體系的設想:
————組建國家級城市災害管理委員會,研究制定綜合性災害管理戰略和專項災害管理的戰術性預案。各省、市也應設立相應機構,形成一個聯系緊密、反應迅捷、高度協調的全天候聯動整體。
————加快統一的緊急狀態法立法進度。在憲法修正案中明確建立統一的緊急狀態法的基礎上,構筑完整和完備的法律體系,為城市災害管理以及全國災害危機管理提供法律保證。
————明確政府部門對災害管理應負的法律責任。研究制定或修改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政府災害管理工作問責制。
————加快建立城市災害管理能力評價體系,把對政府災害管理能力的評價列為各級政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由“災害行為反應狀況評價”、“災害緊急救援能力評價”等指標,構成科學評價城市災害管理能力的綜合指標體系和操作系統,為城市災害管理提供科學基礎。
————加強城市災害管理的專業和普及教育。設立城市災害管理專門教育機構,提供專業訓練,培養專業人才。
————構造“預防為主”的城市災害管理上游機制。將預防工作納入城市發展戰略與規劃,滲透在教育、科研、監測、預警、媒體、社區等領域,實現災害管理從被動應付到主動預防的轉變。
————構造“政府為首”的城市災害管理協調機制。確定全社會統一、家喻戶曉的災害報警、接警處置唯一電話號碼,構筑多層次的城市災害應急聯動體系等。
————構造“動員為先”的城市災害管理的社會動員機制。科學定位不同政府部門災害響應和實施管理分工與合作職責、任務,確保災害發生的第一時間形成全體動員。
————構造“志愿為伍”的城市災害管理基層人力資源聚合機制。在機關、企業、學校、社區等地建立廣泛的災害響應志愿者隊伍,形成抵御并緩解災害損失的一支重要力量。
————構造“社區為根”的城市災害管理基層網絡:構建家庭防災減災單元、完善鄰里救援的社區支持框架、發展非政府的民間社會組織自助系統、形成社區安全自救和互救的實戰演習。
城市災害管理任務長期而艱巨
張梅穎說:“構建完善的城市災害管理體系需要一個過程。美國從開始構建這個體系到實現所謂的‘無縫鏈接’,共花去了25年時間。我們要充分認識到這項工作的艱巨性和長期性。”
據了解,美國現在擁有目前世界上最發達的城市災害管理體系,不僅法律法規完備,而且設立了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局和聯邦緊急事務管理委員會,并由27個政府部門組成了聯邦反應計劃和響應計劃,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實施政府應急能力評價的國家。其評價內容包括法律與法規、災害識別與防御、資源計劃、規劃與指導、培訓與演練、公共教育與信息傳播等13個方面、56個要素、1040個指標,構成了政府、企業、社區、家庭聯動的災害應急能力和操作方法,可為我們提供有益的借鑒。
城市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保證。
我國目前城市化率已達37.66%,預計2020年將達到60%以上。城市是我國社會財富最集中的地區,是國有資產最集中的地區,也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火車頭”。提高政府對現代化城市的管理水平,無疑是體現中國共產黨執政能力、提高政府效能,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