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1-07 13:42:00
來源:東方網 作者: 王軍榮
據中國地震臺網正式測定,1月6日2時,河南南陽市新野縣(疑爆)發生2.1級地震,震源深度0千米。河南省地震局官方微博針對此事發布消息稱,此次地震系人工地震施工。(1月6日《新京報》)
2.1級地震,震級雖然不大,但足以嚇壞人了,終于搞清楚了,只是人工地震施工,的確不必過于驚慌,但由于事先沒有“廣而告之”,民眾沒有心理準備和思想準備,還是嚇了一大跳。要質疑的是,人工地震施工不是什么秘密,為何不事先告知民眾?
據了解,人工地震是由人為活動引起的地震。如工業爆破、地下核爆炸造成的振動,另一類為非炸藥震源,如機械撞擊,氣爆震源,電能震源和大型水庫等。在深井中進行高壓注水以及大水庫蓄水后增加了地殼的壓力,有時也會誘發地震。人工地震一般不會造成損害,但對要求高度穩定的精密設備,仍有不利的影響。這對于一些企業來說,可能也會造成一定的損失。如果事先告知了,能夠有效規避,則能夠避免損失,如果真的有企業因為人工地震施工造成損失,又能夠向誰賠償?
據河南省地震局官方微博發布消息,“這是中國地震局物理勘探中心為了開展河南省地震構造探查工程項目而進行的一次人工地震施工,此次施工是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等相關規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項目施工申請,經相關縣公安局對炸藥購買、運輸進行審批后組織實施的,請大家不要擔心驚慌。”顯然,這次人工地震是經過相關部門允許的,是合法的。這的確是沒有問題,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這也是科學的做法,可對于民眾的知情權卻是選擇了漠視。因為事先誰都可以估計,人工地震施工會給民眾帶來一定的影響。試想,人工地震發生在凌晨2時,很多人基本上都在睡覺,突然感受到發生地震了,必定會產生一定的恐慌,極有可能發生意外,如果事先告知,在凌晨會有人工地震,民眾事先知道,充分了解了相關信息,也就不會慌亂了,同時,如果事先告知了,還可以借此科普,讓民眾知道什么是人工地震動施工,都用在哪些方面。可這種“神秘”式的人工地震施工卻是不應該的,也是難以讓人理解的。
從法律的角度看,民眾也有權知曉要發生人工地震施工;從人性化的角度看,民眾同樣應該知曉人工地震施工,可為何不事先告之民眾?一方面可能是對民眾的知情權不夠尊重,沒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另一方面是可能覺得事先告之了,會引起恐慌,可能會發生阻擾事件,等到人工地震施工進行了,再公開相關信息,就算完了,也算是對民眾有了一個交代。如此輕松應對,只能說,實質上是民眾知情權的漠視,也是有違法律的行為,是需要吸取教訓的。從這個意義上說,相關職能部門欠民眾一個道歉,大凡這種容易引起民眾恐慌的人工地震施工要事先告知民眾,讓民眾享有充分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