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專業人員是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中堅力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文物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深化文物博物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將取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作為職稱評價的重要內容,不唯學歷、資歷、論文和獎項。
據統計,截至目前,我國文博系統從業人員16萬余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5萬余人。國家文物局副局長顧玉才在3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這份意見的出臺,將對延續30多年的文博職稱評審制度帶來重要變革,突破了以往文博系統內和外的界限,突破了事業和企業的界限,必將給文博專業人才帶來新的發展機遇,為文博事業提供優良的人才支撐,有力推動文博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長期從事文博工作,實踐證明能勝任相應崗位要求的,可適當放寬學歷要求;對在文博事業發展中取得重大成果、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作出重大貢獻的,可放寬資歷等條件限制,直接申報評審高級職稱;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文博專業人員,以及實踐性、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專業,淡化或不作論文要求;文博領域各級各類獎項、榮譽稱號等不作為職稱評定的限制性條件。
指導意見明確,根據文博行業特點,設置文物博物館研究、文物保護、文物考古、文物利用四個專業類別。同時,將建立職稱評審專業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文博行業發展實際需要,適時調整專業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