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試點從原有的17個區縣擴大到38個區縣,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制度支撐。8月14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全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整市推進動員部署會議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對這項改革的試點將從原有的17個區縣擴大到38個區縣。新開展試點的21個區縣將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
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黨中央從戰略層面上作出的一項重大改革安排,對推動農村發展、完善農村治理、保障農民權益,對探索形成農村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從2014年起,我市梁平區、巴南區、永川區、萬州區、黔江區等17個區縣先后三批被列為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取得了階段性進展。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3702個村、19439個組完成了集體資產量化確權,量化資產141億元,確認成員身份1068萬人。今年5月,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確認我市為全國12個整省試點單位之一。因此,今年,我市將整市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21個新開展試點的區縣將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
重慶整市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全市一項重大改革任務,改革將遵循“把握正確改革方向、堅守法律政策底線、尊重農民群眾意愿、分類有序推進、堅持黨的領導”五項原則,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保護和發展農民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發展壯大新型集體經濟,為促進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注入強大動力活力。
我市將從完善清產核資后續工作,科學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完善法人治理和運行管理機制,引導農村集體產權規范流轉和交易、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等方面發力,高質量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據了解,農村集體資產包括資源性、經營性和非經營性三大類,其中,經營性資產是改革的重頭戲。會議要求,我市進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將集體經營性資產以股份或份額的形式量化到本集體成員,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讓農民成為集體資產的所有者、管理者、受益者。同時,我市還將健全市、區縣農村產權交易平臺,建立鄉鎮農村產權流轉交易中心和村級服務站點,加快構建四級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等方式來完善農村要素市場,以合理配置農村要素資源,提高農村要素資源利用率。
此外,我市今年還將通過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穩步擴面深化農村“三變”改革試點,深入推進“三社”融合發展,深化農業財政補助資金股權化改革以及統籌推進水利、林業、農村金融改革等方式,來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最終實現通過改革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讓廣大農民分享改革發展成果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