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秉仁: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原總經濟師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常務副主任
歡迎各位主任在百忙之中參加這次會議,感謝金德鈞主任這些年來對城市化委員會做的貢獻!實際上,城市化委員會這些年來做了很多有意義的工作。
我從事城鄉規劃工作的時間比較長,1981年就在住建部規劃處工作,直到1995年才離開,期間我一直在關注中國的城市化。我們在坐的這些人都親身經歷了中國40多年來的城市化。不可否認,在中國城市化的過程中確實存在諸多問題。例如,有一年,我帶隊檢查農民工工作,去了山東和江西,當時就了解到,我們相當多的地方土地城市化了,人沒城市化,按照現在的說法是這些人沒有市民化,他們還是農民,但土地沒有了,這些問題確實存在。所以,有各方面的專家共同探討城市化的問題,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我們確實可以從中提出很好的意見和建議,這也是很有必要的。
我們在檢查農民工工作的時候,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關于城鎮化質量的問題,就是農民工就業的不穩定性帶來的一系列的問題。比如,他們工作幾個月覺得不好就離職了,這導致了農民工大多不愿意買社保,因為他們認為如果今天買了社保,明天不干就走了,而社保卻沒法兒帶走,所以,他們的要求是我干活你給錢就行。這就是在城市化過程中存在的很實際的問題,也是今天大家所關注的市民化問題,更是我們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研究城市化是很有意義的一件事情,中央曾就城市化的工作專門開過會議。以中央名義召開城市化的會議很少見,這看得出中央對這件事情很重視。客觀地說,這些年中國的城市化對中國的社會發展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這是我們要實事求是的。我們從事城市研究工作的人都知道,城市越大,效率越高,如果中國有10個像上海這樣的城市,中國的經濟就會是另一番天地。就土地面積創造的價值來說,上海絕對在全國排第一。所以,我們在研究城市化的問題時,應該聚焦研究我國城市化過程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出一些具有前瞻性和建設性的建議。
記得1989年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時候,有一個城市發展的22字方針,“控制大城市規模,合理發展中等城市,積極發展小城市,這搞了很長時間。后來在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時候,又把這部分去掉了,不再強調這個事情。后來城市化工作會議強調城市群的發展。在我們認識客觀規律的時候確實也發生了變化,大家越來越認識到,發展都市區也好,發展大城市也好,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說,城市化對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發揮了巨大的推動作用,作為一個民間智庫,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能夠把我們的研究工程的課題、典型案例和質量評估工作進一步做下去。另外,做任何活動要精心策劃,精心準備,給與會人員更多的收獲。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城市化委員會一定會繼續承前啟后,把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