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國英: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城市化與鄉村振興從來不是對立的。按照國際上替代城市概念的“人口稠密區”概念,我國不僅絕大部分建制鎮是屬于城市范疇,就連一些村莊也屬于城市范疇。其實,鄉村振興成敗主要面臨兩個彼此關聯的問題,一是未來城鄉人口布局變化趨勢,二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力度。有關這兩方面的判斷與決策,均與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空間大小有關。市場作用空間足夠大,鄉村便可振興;市場作用機制不暢,鄉村振興無從談起。
在目前的政策討論中,有一種意見把城市化與鄉村振興對立起來,擔憂進一步推進城市化會妨礙鄉村振興。我并不認同這一看法。城市化不是多大的難題,采用較易接受的說法,我國人口高峰期的總量約15億或略少,如果這個時候鄉村人口有3億,意味著城市化率約為80%,這已經是發達國家的城鄉人口布局特征。進一步估計,我國今后一個時期城市化率提高速度會減慢,每年平均提高約1%,那么,在2038年前后,我國城市化率會達到80%。按這個判斷,我國在20年內,約有3億人需要進入城市,平均每年約1500萬。這意味著城市人口總量還會顯著增加。實現上述目標看起來任務艱巨,其實不然。我國現有城市化水平可能被低估。
按照國際上替代城市概念的“人口稠密區”概念,我國不僅絕大部分建制鎮是屬于城市范疇,就連一些村莊也屬于城市范疇。我國設有中心小學的村莊,估計近半數符合“人口稠密區”的標準,考慮到未來可能發生的調整,今后保守估計還有近萬個村莊不會是真正的農區村莊,即那里的人口基本不是農場家庭。
現實中,我國農村大量的所謂農民,已經不是真正的農民,我把他們稱為不真正下地的“地畔農民”。我國真正以農業為主業的人口,現在應該在4億左右,而實際的城市化率估計已經達到65%以上。這意味著,今后每年需要進城的實際人口應該小于1500萬人,待“城市化”的人口也不是3億,而是不到2.3億。全國各類城市發展到3500個左右,這樣也不需要將每一個建制鎮當做“城市”,就是踏踏實實的農村鎮,全國這種鎮可以有三萬至五萬座。現在講的農村“三產融合”、鄉村旅游、農業服務,都在這樣的鎮上。
有人擔心中國土地資源缺乏,不能搞城市化。其實,我國是建設用地利用效率低,而非缺乏土地。中國城市建設用地利用效率如果達到深圳的水平,GDP再增加3倍,也不用增加建設用地。如果真是缺乏土地,則更需要搞城市化。
農業進一步現代化以后,20%的鄉村人口中,真正的農業專業人口會在1億左右,占未來15億人口的6%左右。其他約2億在鄉村居住的人口,多是與農業有一定關聯的人口,盡管他們不是真正的農民。
國際學術界還有一個發現,在距離一座城市半小時車程范圍里,農業水平要高于其他區域。我國農業發展狀況,也證明了這一點。我國長三角、珠三角都市區周邊一帶的農業水平相對較高。這是因為距離城市較近的區域,農戶易分享城市文明和先進技術,也容易吸引年輕人從事農業經濟。按這個規律,如果我國城市數量能擴大到前述那樣的規模,并且能在農區能適當均勻分布,對農業現代化大有裨益。
這方面我們要學習荷蘭。荷蘭的平均國土面積的人口密度比我國“胡煥庸線”以東區域還高,但荷蘭農業普遍實行家庭農場制度,城市化率高達90%。荷蘭學者說,從某種意義上講,全荷蘭就是一個城市,這是因為荷蘭的小城市分布相當均勻,任何一個家庭農場經營者都能十分方便地分享城市公共服務,盡管他們在自己的居住點沒有城市設施。
有些朋友因擔心農村人才走失而不贊成城市化。我自己的調查就否定了這種看法。村莊人口大量出走的情形主要發生在農業效率很低的地方。農業效率高的東部地區完全不同,不僅土地絕無撂荒,且真正下農田的專業化農民基本是中青年,甚至是大學生。現有農村窮人更需要城市化。
推進城市化,吸引農業轉移人口逐步進城,城市自己首先要美好。我國過往城市發展的一個優點,是相對富裕的居民與相對貧窮的居民,不像有的國家那樣,在居住區上高度分離。這個優點要繼續堅守,并進一步優化。我們的缺點是,居民區建設用地的比例太低,房地產行業政策機制不合理。這導致房價居高不下,連城市中產居民也只能住多層住宅,獨棟房屋只有極少數富豪才能享有。這樣的城市缺乏魅力,不利于居民健康。高房價還提高農業轉移人口進入門檻,限制城市化推進。
農村不美,中國不會美。反過來說,城市不美,農村不會美,中國也不會美。城市發展與鄉村振興不是對立的,二者可以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