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關于印發《西部陸海新通道總體規劃》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國務院關于西部陸海新通道總體規劃的批復》(國函〔2019〕67號),現將《西部陸海新通道總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西部陸海新通道位于我國西部地區腹地,北接絲綢之路經濟帶,南連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協同銜接長江經濟帶,在區域協調發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批復精神,把《規劃》實施作為深化陸海雙向開放、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重要舉措,加快通道和物流設施建設,提升運輸能力和物流發展質量效率,深化國際經濟貿易合作,促進交通、物流、商貿、產業深度融合,為推動西部地區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二、請相關省(區、市)人民政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深化細化配套政策措施,加強省際協商合作,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切實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制定支持西部陸海新通道沿線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在重大項目建設、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適時組織開展實施情況督查評估,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