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繼續聚焦“三農”工作。2月19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將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具體來看,《意見》提出,要保持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研究出臺配套政策,指導各地明確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體辦法,確保政策銜接平穩過渡。健全土地流轉規范管理制度,發展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擔保融資。堅持保障農民土地權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條件。全面推開農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快推進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力爭2020年基本完成。
今年1月,經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后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開始公開征求意見。該法案明確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條件及管理措施。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并經依法登記的集體建設用地,允許土地所有權人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最高年限、登記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
同時,《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也提出,要健全宅基地權益保障方式,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機制。
此外,《意見》還對脫貧攻堅、保障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加快補齊農村人居環境和公共服務短板、發展壯大鄉村產業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等內容作了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