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2-14 09:44:26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馬滌明
由于價格較低、性能穩定等優點,鉛蓄電池廣泛應用于電動車、儲能等領域。據了解,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規范有效的回收體系,正規回收比例不到30%。工信部賽迪研究院、京津冀蓄電池環保產業聯盟等機構此前一項聯合調研顯示:京津冀地區廢鉛蓄電池回收80%掌握在非法社會源渠道,正規電池生產企業回收量非常小,正規再生鉛企業80%的原料也來自非法渠道。
廢鉛蓄電池因為回收與拆解的不規范,致使全國每年約有近16萬噸鉛在非法冶煉過程中流失,成為影響人們健康的一項風險源。而非法回收、冶煉的蓄電池利益鏈,還造成每年稅收損失近150億元,可謂觸目驚心。
目前,正規合法的拆解和冶煉企業經營成本太高,而非法企業無需承擔環保成本,高價回收、低價賣出,其市場競爭優勢可想而知。而且,政府部門對非法拆解廢鉛蓄電池打擊不力,存在制度漏洞,如廢舊鉛蓄電池倉儲、回收、運輸等方面的細則,可追溯的管理制度等。
在相關制度與行政監管還不能有效制約非法拆解、再生利用產業鏈的當下,要避免“劣幣驅逐良幣”,可通過一定的行政手段使正規合法企業得到政策扶持。可以考慮給正規企業降負、消減其環保成本、減免稅收,為良幣注入驅逐劣幣的能量。除此外,廢鉛蓄電池回收與再利用方面的制度補漏和立法工作,應盡早提上日程。
通過政府補貼方式消減合法企業環保成本,表面看會加重財政負擔,減免稅收當然也會減少財政收入,然而,換一個角度看,如果這種政策扶持手段能夠有效瓦解非法渠道的產業鏈,則不論是減少環境污染所帶來的社會負面效益、相關經濟損失等,都會是一筆劃得來的賬。
總之,通過行政監管手段徹底解決非法拆解廢鉛蓄電池的問題,是當前需要做的。其中的經濟賬,應當讓位于環境生態考量,否則,恐怕會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