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9-17 13:08:46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何勇?!?
查詢個人繳稅情況,卻發現“被入職”了從未聽說過的公司。近日,江蘇常州大學懷德學院學生向記者反映,該校大量學生遭遇個人信息泄露,多家企業利用這些信息捏造員工身份,并虛報工資記錄,背后目的可能是逃稅。“被入職”的學生超過千人,涉及的公司至少有7家。有相關企業負責人表示,虛報工資記錄是因為企業“利潤太薄”,將告知稅務部門刪除信息并賠償學生損失。
學生明明還在上學,卻“入職”了從未聽說過的公司,“被入職”的時間少則兩個月,多的近兩年。此事首先表明了當前個人信息泄露的嚴重程度。讓人不解的是,為何有這么多大學生的個人信息會被一眾涉事企業拿到呢?目前,已有李某、陸某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警方仍在進一步偵查中,相信最終會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
另一方面,學生個人信息被多家企業用于捏造員工身份并虛報工資記錄,也表明此類事件背后,可能潛藏著較大的偷稅黑洞。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支出,可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予以扣除,扣除數額越大,企業繳納的稅款就越少。正基于此,一些企業為減少應該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就會虛增員工,虛造工資記錄,以虛報企業的人力成本,從而減少納稅。
那些虛增的員工從哪里來?以前基本是無中生有,捏造一些并不存在的個人信息,不管那些所謂的員工信息是真是假,都能蒙混過關。而隨著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愈來愈嚴格,純粹的“假員工”行不通了,社會上的個人信息泄露就有了一個新的流入渠道——替企業虛增員工,虛報工資,以造成成本增加,利潤減少的假象,從而偷逃稅款。尤其是那些經營成本主要為人力成本的企業,更熱衷于此法。
因此,處理這起個人信息泄露事件,不光需要警方追查個人信息泄露之責,還需要稅務等部門追查企業的偷稅行為,以儆效尤。根據我國的稅收征收管理法,虛增員工、虛列工資屬于“多列支出”行為,系偷稅之舉;企業一旦實施虛列工資的違法行為,不但會被追繳稅款、滯納金,還會被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就規定了逃避繳納稅款罪。
其實,發現利用他人真實信息虛增員工、虛報工資申請納稅的情況,對稅務部門而言并非難事。比如懷德學院的學生反映,由于個稅起征點目前為3500元,利用他們的個人信息偽造的月工資普遍為3500元,既不用為虛增員工代扣代繳個稅,又虛增了企業經營成本,減少了應繳所得稅。部分員工的長期工資為3500元,明顯不符合常理,相信稅務部門不難看出端倪。為阻止這種偷稅行為,相關稅務部門有必要在稅務征收方面處理得更為精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