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手里一把米都沒有,村里很多事兒都辦不了。”鄉村振興,離不開村民和集體的力量,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正是其中關鍵。
農業農村部負責人在6月19日舉行的發布會上透露,目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展平穩,全國已有超過13萬個村組完成改革,確認集體成員超過1億人。
清產核資明年底完成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啃的第一塊硬骨頭是清產核資摸清家底。
“搞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首先要搞清楚集體家底有多少,這些資產歸屬于誰。這個問題不搞清楚,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就無法向前推進,也會引發很多矛盾。”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說,建立集體資產管理臺賬,保護好資源性資產,盤活經營性資產,管護好非經營性資產,這是改革必須做好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保護農民財產權益的客觀要求。
據介紹,2016年底,全國農村集體賬面資產總額3.1萬億元(不包括土地等資源性資產),村均555.4萬元。但是,一些地方存在農村集體產權虛置、賬目不清、分配不公開、管理不透明的問題。全面開展清產核資,把集體資產折股量化、確權到戶,有利于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也有利于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切實維護農民財產權益。
“讓資產有主,很多效果是沒意料到的。”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教授孔祥智對本報記者說,中國農村情況復雜,在大部分農區,集體資產并不多。但借助改革,很多地方回頭來盤點,發現有不少資產可以服務于全村經濟發展和村民生活,從而盤活資源。而在不少已經消失或正處在城鎮化進程中的城郊村,核資量化,也能讓資產有主,有利于勞動力流動。
目前,各地正全面推進清產核資各項工作。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介紹說,到2019年將基本完成清產核資,這項工作分“三步走”:第一步是準備階段,已基本完成,已有24個省、194個地市、1770個縣成立專門機構指導清產核資工作。第二步是實施階段,從今年6月到明年6月,全面清查核實資產,填寫登記報表,逐級審核上報。第三步是總結階段,到明年12月底前完成,形成報告上報黨中央、國務院。
量化資產搞股份合作
清產核資是基礎,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則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重頭戲。
為率先探索路徑、積累改革經驗,2015年,中央部署在29個縣開展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經過3年探索,共有13905個村組完成改革,量化集體資產879億元,累計股金分紅183.9億元,改革給集體和農民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好處。
孔祥智表示,通過股份合作經營,農村過去的閑置資源,比如荒地、廠房、建筑等開始投資利用,從而產生實在的收益。“在股份合作上,不同地方有不同表現形式。但從以前少數人管,資金不知去向,到現在的陽光運行,集體資產的經營效益有了明顯的提高。”他說。
中央明確,到2021年底要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相關部門組織了三批試點,試點內容逐步深化,共涉及縣級行政單位1000個左右。此外,部分省還確定了266個地方試點。
“目前,北京、上海、浙江三省市已經基本完成這項改革,先行試點的29個縣也積累了很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推進這項改革有很好的基礎,到2021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是有保障的。”韓俊說。
從多種聯合中找發展
“從2016年起,我們就在做清產核資、股份合作的工作,說到底就是為發展集體經濟打下基礎。”一位鄉鎮干部對記者說。如果村集體沒有實力,集體經濟沒有活力,農村基層組織就很難有凝聚力和戰斗力。壯大集體經濟是中央一貫的要求,也是引領農民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
根據農業農村部的統計,現在74.9%的村每年集體經營收益在5萬以下或者沒有收益。壯大集體經濟依然任重而道遠。不過,從各地實踐經驗來看,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有多種路徑。例如,有的村利用集體“四荒”地、果園、養殖水面等資源發展現代農業;有的利用生態資源優勢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有的利用閑置房產設施、集體建設用地等發展租賃物業等。
“總的看,發展集體經濟可以是資產租賃型、生產服務型,也可以是企業股份型、聯合發展型、農業開發型等多種形式。”韓俊說,在實踐中,各地一定要在多種聯合與合作中尋求發展集體經濟的新路徑。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將結合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鼓勵和支持各地從實際出發來搞好統一的經營服務,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確保農民真正受益。
據了解,隨著農村集體資產總量不斷增加,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參與市場競爭越來越頻繁,相關部門也將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的立法工作,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