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農業農村部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農業農村部副部長、中央農辦副主任韓俊等向媒體介紹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展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韓俊介紹,2016年底,全國農村集體賬面資產總額3.1萬億元,村均555.4萬元,一些大城市的城郊村賬面資產可能是2千萬,要評估土地的話可能就是兩個億,甚至數億。這么龐大的資產是億萬農民長期辛勤勞動、不斷積累的寶貴財富,也是發展農村經濟、實現鄉村振興、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
針對記者提到“去年農業農村部聯合多部門下發了《關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通知》,今年中央1號文件也同時對這項工作作出進一步的部署,請問中央為什么要部署全面開展清產核資工作?是出于哪些考慮?”,韓俊回應稱,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清產核資這項工作是從2017年開始,按照時間服從質量的要求,逐步推進。到2019年底,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這項重要的改革任務。今年3月,在河北正定縣召開了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推進會,做了再部署,提了新要求。這是當前農業農村部、中央農辦抓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打的一場硬仗。
韓俊強調,之所以把這項工作擺在一個非常重要的位置,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慮。
第一,這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最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搞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首先要搞清楚集體家底有多少,到底有多少資產,這些資產歸屬誰。這個問題不搞清楚,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就無法向前推進,也會引發很多矛盾。具體到一個村里,有的村有幾十萬的集體資產,有的村有幾百萬的集體資產,有的村甚至有幾千萬、數億的集體資產,所以推進改革,首先摸清家底,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農村的集體資產包括三類:一類是資源性的資產;二類是非經營性的資產,比如學校、醫院;三類是經營性的資產。要對這三類資產分類登記,建立集體資產管理臺賬,保護好資源性的資產,盤活經營性資產,管護好非經營性資產,這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必須要做好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這一課不能缺。
第二,這是保護農民財產權益的客觀要求。2016年底,全國農村集體賬面資產總額3.1萬億元,村均555.4萬元,一些大城市的城郊村賬面資產可能是2千萬,要評估土地的話可能就是兩個億,甚至數億。這么龐大的資產是億萬農民長期辛勤勞動、不斷積累的寶貴財富,也是發展農村經濟、實現鄉村振興、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把家底搞清楚,在這個基礎上把集體資產折股量化、確權到戶,有利于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切實維護農民財產權益,讓農民也能夠分享集體經濟發展成果。媒體朋友可以去一些村做調研,有些縣級市農民的每年人均分紅能達到上萬元。我去過一個村,兩個老人一年分紅六七萬,年底給孫輩發紅包都是幾千幾千的發,子女都爭著養。要讓農民分享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成果,首先要把有多少資產搞清楚,農民要參與,要有知情權。
第三,這是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關鍵舉措。當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農村集體產權虛置、賬目不清、分配不公開、管理不透明,導致集體資產被挪用、侵吞、貪占的現象時有發生,農民對此反映十分強烈,迫切需要解決。全面開展清產核資,查實集體資產的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的登記、保管、使用和處置各項制度,加快建設農村集體資產監管管理平臺,有利于從制度上來遏制“小官巨貪”和“微腐敗”,有利于讓農村的集體資產真正在陽光下運行,也有利于融洽黨群干群關系,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