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2-06 13:09:31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扶 青
去年,在線旅行社捆綁搭售、默認勾選的行為引起熱議。中消協多次發起調查,督促相關平臺整改。但據后續觀察,一些平臺有變本加厲之嫌,在春運火車票上也玩起了“套路”:比如買票默認捆綁快速退改簽服務、短信提醒服務以及租車優惠券等;有的則在“出行服務”中提供購買保險的選項,如購買30元/份的保險可以享受極速出票,20元優先出票,10元快速出票,如果不勾選任何“出行服務”,網站則明確“出票慢,可能需要排隊”。
理論上講,機票和火車票的搭售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情形,這是由機票和火車票的不同銷售規則決定的。機票屬于市場定價產品,供需多元化,走的是“代銷模式”,即旅行社是代理賣票的主體,航空公司返還傭金。捆綁搭售之所以產生,一般是基于航空公司的傭金費不斷降低,而各代理商之間大打價格戰,票價壓得很低,只能通過附加服務獲利。火車票則屬于政府定價產品,供需形式單一,走的是“直銷模式”,也就是由鐵路部門直接向公眾售票。在這種“扁平化”的售票模式中,買賣雙方的信息基本對稱,很多售票窗口的盈利空間,僅僅是取票或者異地售票的5元手續費,現在,鐵路總局連這部分手續費也取消了,第三方售票如果要制造利潤空間,捆綁搭售是自然而然的產物。
然而,火車票的銷售規則決定了第三方代購的商業模式不僅不合理,甚至違法。今年春運,鐵路部門多次提醒,不要通過第三方代購網站和手機客戶端購票,避免被代購方采集個人信息,甚至有可能無法辦理退改簽等。其中的指向很明顯,大部分使用第三方代購的消費者,都不存在“不明不白的消費”,他們愿意用高出票面的價格購票,更多是因為他們愿意為“購票成功率”買單。也就是說,大多數人都清楚,第三方代購的實質是搶票軟件,“保險費”是用來購買技術和效率。然而,火車票屬于有限資源,具有強烈的普惠性,它的分配原則不應遵循“價高者得”,而是考慮給最需要的人。在窗口購票時代,需求的剛性程度體現為人們愿意付出的時間成本,但在互聯網時代,這個標準被模糊化了。
網絡購票既要考慮效率,也要考慮普惠性,所采用的方式是集中放票,統一購買。這種方式雖然會受到網速、硬件等影響,但總體來說是公平的。然而,搶票軟件利用了技術上的種種可能,以遠遠高于個人的成功率實現“插隊”,最后還是導向了“價高者得”的現象,甚至,誰出錢多,誰就能利用更多更好的技術資源。對這種情況,鐵路部門向來不能容忍,采取一系列應對方法,將驗證碼復雜化,限制刷新速度,以實現對人和機器的識別。這種思路和方法重在防御,而技術總是日新月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考慮到搶票軟件在市面上廣泛存在的現狀,或許可以有另外一種思路:搶票軟件有兩類,“黃牛黨”私下開發的工具軟件和正規網站上線的技術方法,前者很難查證,但后者卻大搖大擺,幾年前就有網站以“搶票”獲取流量,這幾年,幾乎所有的正規OTA網站都上線了“搶票”功能,導致不得不搶票的普遍現狀。如果這一現象是不合理的,不應該對代購網站采取一些措施嗎?
每逢春運,購票都是難題,它的本質還是有限資源如何分配的問題。有不少專家提出,火車票也可以效仿機票“市場化”,根據需求制定價格。個人認為這是比較靠譜的方法。在春運這個極為現實的問題前,對火車票實行價格控制也不是沒有道理,但是,這一道理的前提,應該是不能只提醒大家不用搶票軟件,而要對它們大聲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