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月1日,鐵路部門將進一步完善實名制車票掛失補辦辦法。旅客若在列車上、出站檢票前丟失實名制火車票,可找列車長或到車站出站口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新的實名制車票掛失補辦措施重點有三個方面變化:一是在保持現行旅客檢票進站前丟失實名制火車票的辦理方式不變的基礎上,將辦理截止時間從車票票面發站停止檢票前20分鐘,調整為該趟列車停止售票前。二是旅客丟失實名制火車票后,須提供相關購票信息和有效身份證件,經核驗確有購票信息,且原票未被使用的,可在列車上、出站口辦理掛失補辦手續。三是增加了對旅客的提示服務,希望旅客朋友妥善保管車票,若車票丟失要主動向鐵路工作人員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