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成人毛片免费视频高清/国产精品久久自在自2021/国产一级内谢a级高清毛片/九九热亚洲精品综合视频 - 俺去俺去啦最新官网在线

以傳播城市化專業知識為己任
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黃小虎: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是土地制度改革的一大突破
時間:2017-09-26 12:13:18  來源:城市化網  作者:顧晴 

d28d6a3e06b0f508529a501e0655c5f5.jpg

  本期市長顧問: 黃小虎  中國土地問題研究專家

  1968年上山下鄉,1973年大同一中教員。1978年調《紅旗》雜志社(1988年改為《求是》雜志社)工作,歷任經濟部助理編輯、編輯、農村組組長、副主任、副編審。1992年調國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后為國土資源部),歷任中國土地評估中心主任、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副院長、院長兼書記、書記、巡視員。2008年退休。2002—2010年,曾任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

  從20世紀80年代始,工作之余致力于經濟研究,側重于農村經濟、土地經濟,發表論文數百篇。主要著作有:《90年代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主要任務》、《新時期中國土地管理研究》、《土地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住房是個大問題》等。近年主要研究成果有,《征地制度改革問題研究》(清華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2012年重大課題)、《關于自然資源管理體制改革》(2014)、《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研究》(2014)、《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2016)、《我國現行城市住房制度必須改革》(2016)、《賀雪峰文章引發的思考》(2017年)。

  提問一:8月28日,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的通知(國土資發〔2017〕100號,下稱“《通知》”)。《通知》開宗明義“為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構建購租并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您如何評價這份《通知》?從實際內容看,是否可以將《通知》解讀為我國將加快推進土地法修訂的一次試水?

  黃小虎:我認為這個《通知》對于土地制度改革來說,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就是農村集體土地可以進入房地產市場了,這一步邁出后,后續改革也會沿著這個路子繼續往前走。

  說實話,這有點超出我的預期。我原來預計這類改革可能要等到明年兩會之后,就是機構改革推出以后。因為在現行體制機制下,有關主管部門受法律規定、職能定位等約束,推出這樣的改革不太容易。改革要依法有據,現行法律規定,各類建設項目必須使用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是不能夠入市的。北京市大興區、天津市薊縣等33個試點縣級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特別批準而且經人大授權可以突破現行法律,同時規定試點集體土地可以入市但不能開發房地產。所以,這個《通知》有非常大的突破。向著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邁出了更為關鍵的一步。

  之前33個縣的試點和這次13個地區試點,都是對現行制度的突破。那么,現行制度是什么時候建立的?是不是改革開放以來一直如此?實際上,它是在1998年修訂、1999年實施的《土地管理法》上建立起來的。

  這里,有必要回顧一下改革開放的發展歷史。

  農業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解放了農村剩余勞動力并積累了一定的資金,于是農村、農民在自己的土地上發展非農產業,就成了不可阻擋的趨勢,黨和政府對此也給予了大力支持。因此,鄉鎮企業順理成章地“異軍突起”。鄉鎮企業的大發展,又對中國的城市化發揮了重要的促進作用。1978年,全國有建制鎮約3000個,1985年增加為6600個,1998年達到1.9萬個。大量新增加的小城鎮,主要是鄉鎮企業發展帶動起來的,也可以說是在集體建設用地市場基礎上形成的。在經濟發達地區,特別是“珠三角”和“長三角”等地區,鄉鎮企業的崛起,還培育了一批新興的大、中城市。例如東莞,改革開放前是個5平方公里的小縣城,隨著鄉鎮企業的發展,產業不斷集聚,現在已是600多平方公里、840萬人口的特大城市了。其建成區范圍有70%的土地,至今仍然屬于集體所有,可以說是一個在集體土地上生長起來的特大城市。“珠三角”的南海、順德、佛山等城市,大體都是這樣發展起來的。“長三角”和其他經濟發達地區的不少城市,也不無類似的情況。

  這些地方的特點是除部分基礎性、公益性建設用地實行國家征地外,企業用地一般不實行國家征地,而是由企業租用農村集體的土地。土地供應充分,地租(地價)就便宜,刺激了產業和人口的集聚,城市也快速發展。在社會一次分配領域,政府所獲土地增值收益不多,但產業的快速集聚,使政府在二次分配中的企業稅收不斷攀高,逐步積累起雄厚的財力,足以滿足城市建設及提供其他公共產品的需要。對于農民來說,由于有相對穩定的地租收入,能夠比較淡定地面對產業、城鄉、職業、身份、生存環境的劇烈變化,順利地融入城市即實現城市化。顯然,這是一個多贏的局面。

  東莞等地的實踐表明,允許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不僅可以縮小國家征地的范圍,還可以形成集體建設用地的市場價格。由于供應充分,地租(地價)泡沫會受到抑制,國家征地確定補償標準也就有了客觀的依據。東莞作為一個特大城市,長期房價不高且比較穩定,原因之一就是地價穩定。現在許多地方征地補償費畸高,根子在于不允許集體土地入市,就形成不了相關的土地價格,只能參照政府賣地的價格確定補償標準。補償高了,又會抬高地價,形成惡性循環。

  從理論上講,集體建設用地也包括農民的宅基地。仍以東莞為例,該市800多萬人口中,本市戶籍人口只有約190萬,另有將近650萬人為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龐大外來人口的居住需求,引導廣大農民在宅基地上建出租屋,既滿足了市場的需要,又增加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幾百萬人的居住問題,靠農村土地得到解決,沒有成為政府的沉重負擔。工業化和城市化改變了本地農民的生產、生活方式,人員的流動性增強了,宅基地的買賣也時有發生,并沒有出現有人擔心的流離失所、無家可歸等社會問題。東莞農民宅基地上的出租住房供應充分,大量流動人口主要靠租房解決居住需求,壓制了商品房的炒作空間,炒房客們不大看好這個地方,這也是東莞房價長期穩定的重要原因。這一次允許13個地區的集體土地開發租賃住房,其實東莞一直就是這么做的,而且有很成功的經驗。

  值得一提的還有北京市,首都的外來人口數量比東莞大得多,卻沒有形成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大城市周邊大規模人口集聚的貧民區,主要原因在于,北京城鄉結合部的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民宅基地市場,分散化解了他們的居住問題。

  回顧歷史,我們不難發現,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曾經對農村發展,對國家的工業化、城市化,做出過十分重要的貢獻,本質上是讓農民分享了土地增值帶來的紅利。我曾經提出,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是億萬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主要依據,就是這些曾經發生甚至還在發生的歷史事實。那么,政府在這個過程中的作用是什么呢?政府的作用就是在尊重人民群眾首創精神前提下,對社會和市場的活動加以規范、引導和管理。

  提問二:請您談談,《通知》對農民享受改革成果將做哪些有益探索與嘗試?

  黃小虎:上世紀80年代,國家對于鄉鎮企業是大力扶持、大力支持的,90年代初期、中期也是支持的,轉折點在1998年。1998年修改1999年實施《土地管理法》,出臺了幾項規定,首先是各項建設必須使用國有土地,其次是集體土地不得用于非農建設。這就把農民利用土地財產自主參與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道路給堵死了。結果,政府走上前臺,成了市場主體。可以說,1998年新的《土地管理法》的出臺,標志著我們國家的發展模式、發展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由此帶來很多社會矛盾和問題,最主要是激化了和農民的矛盾。過去農民參與國家工業化、城市化進程,有三條路可走:一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轉型,利用自己的土地發展非農產業;二是進城打工;三是國家征地。前兩條路可以說是農民自主參與城市化的道路,第三條是被城市化的道路。現在,三通道被堵了一條,變成了兩通道,再加上被城市化的那條路又不順,出現了“擁堵”。

  計劃經濟時期的國家征地,黨和政府明確規定,不落實對農村、農民的補償,不解決好失地農民的安置問題,不得實施征地。這里很關鍵的一點,是對失地農民的安置。凡因國家大面積征地,致使有關農村人均土地低于一定面積,無法靠務農維生了,政府就要負責把相關的勞動力安排到城市的企事業單位工作,并解決他們的城市戶口問題。對當時的農民來說,這可是個天翻地覆的變化。從土里刨食變為吃商品糧,從掙工分變為掙工資,從沒有養老金變為有退休金,從合作醫療變為公費醫療,子女也有機會到城里學校上學,運氣好的還可能分房子,等等。顯然,在這里起作用的是利益共享機制,被征地農民實實在在地分享到了工業化、城市化的成果。在當時的機制下,干部隊伍普遍清廉,沒有哪個社會群體能夠通過征地發家致富。因此,農民普遍支持甚至盼望國家征地。個別矛盾沖突的案例也有,主要是政府的補償和安置工作不到位導致的,不是制度性原因。

  改革開放以后,建立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情況有很大變化。私營企業和改制后的國有企業自主用人,政府沒有強行安置失地農民就業的權力了,經營不善的企業實行破產、兼并、下崗,安排了也沒有意義。就是說,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利益共享機制在市場經濟里不靈了。當時能想得出來的辦法,就是增加貨幣補償。怎么增加?最后定下來的原則是按農地的原用途補償。如果農民被征了一部分土地以后還能繼續務農,按原用途補償是可以的。問題是完全失地的農民,實際是在城市的環境里生活,“動就要錢”(農民語),拿到的補償不要說融入城市,連生存都成問題。因此,農民的不滿、反抗就日漸多起來了。

  1992年是個重要的時間節點,黨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此后,各項改革加快,各項建設全面推進,特別是園區建設遍地開花。園區建設要大片征地,完全失地農民的數量大大增加。也差不多在這個時段,出臺了按原用途增加征地補償費的政策。從此,征地引發的矛盾越來越多,成了各方關注的社會問題。

  1998年是另一個重要的時間節點。那一年政府機構改革,國土資源部成立,在全國全面確立了城市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并在各種因素作用下全面形成土地財政。也在那個時候,全國各地落實城鎮化發展戰略,如火如荼地開展城市建設,征地的范圍、面積遠遠大于園區建設,失地農民的數量更多了。按原用途補償引發的矛盾沖突更加尖銳、激烈,已經成為帶有全局性的焦點、熱點問題。

  到底是我們的農民變壞了,還是我們的制度、政策出了問題?我看,農民中確有極少數害群之馬,但對于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主要還是要從制度、政策上尋找原因。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征地,也要建立起利益共享機制,這是問題的關鍵。農民對貨幣補償有個比喻,叫“一腳踢”,意思是過去政府對被征地農民是負責到底,現在則是給點錢就踢出去不管了,讓你自生自滅。沒有了利益共享機制,既無滿腹經綸又無一技之長,農民不知到哪里去找錢,對未來有很強的危機感。在這種情況下,漫天要價、胡攪蠻纏甚至無理取鬧等等,也是必然的反應。

  當然,對于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我們也要看到當時的歷史條件和背景,就是經過上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向企業放權、向地方放權,導致政府財政非常困難,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大大下降,最低的時候只有10%左右。特別是中央財政,尤為困難。,當時的國企改革、醫療改革、教育改革包括住房制度改革等等,在很大程度上是甩財政包袱。包括修改土地管理法,也更多考慮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現在,社會上對這些改革非議較多,但如果還原當時的歷史背景,應該也不難理解當時為什么會出臺那些措施了。問題是當時確實有點“近視”,只考慮解決眼前問題,沒有想到它會引起那么多制度性矛盾。

  所以,我們看這次改革的意義就在于,它要和現在的發展模式切割開。我個人感覺要在某種程度上回歸過去,政府的角色要做重大調整,當然還有一系列的改革需要跟進。

  提問三:《通知》提出“大力發展房屋租賃市場”、“租售同權”,您認為誰應該是投資主體?政府在其中應該做好哪些工作?這將對房地產市場產生怎樣的影響?

  黃小虎:下一步,我覺得改革還要在很多方面展開,比如對政府在市場經濟當中的地位與作用,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進一步明確,一個重要的問題必須解決,就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所有者和管理者要分開,這條改革如果推出以后,就會發生很大的變化。作為集體土地進入市場,可能就不僅僅是租賃住房的問題了,包括一些普通商品房,也應該進一步放開。現在有些問題還不夠明確,比如說集體土地可以開發公租房,投資主體是誰? 公租房是一個長期回報的盈利模式,我不太主張政府承攬的太多,政府搞廉租房已經很吃力了。如果是集體投資,集體能夠有這樣的資金積累當然好,但是集體未必能一下子拿出這么多錢來,恐怕需要融資。開發商愿不愿意干呢?我認為,一些有社會責任感的、資金實力比較雄厚的企業也許會干。但在現有的利益格局下,指望房地產開發企業不現實。從防止壟斷的角度,也不宜開發商介入太深。所以,投資可以多元化,但建設主體盡量是農村集體比較好,因為土地是他們的,這樣投資體制、金融體制等的改革也需要跟進。

  需要提醒的是,集體建設用地開發租賃住房這個口子開了以后,規劃一定要先行,不能誰想干就可以干,要符合規劃,實施用途管制。其次,要對市場進行規范化管理,例如稅收,開征房地產稅或叫做物業稅、財產稅,都應及時跟進。在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中,在平均利潤率規律作用下,產業均衡發展。我國目前情況與此相距甚遠,最突出的是房地產業的利潤高得離譜,導致全社會的資金、資源向這個行業過度傾斜,嚴重阻礙了實體經濟的健康發展。房地產開發之所以能獲取暴利,根本原因是現行制度安排,使開發商壟斷了住房供應。集體土地建公租房,打破了開發商的壟斷,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成果。今后應建立更多住房供應渠道,培育更多市場供應主體,多主體平等競爭,有利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相關新聞
友情鏈接:  國務院 住建部 自然資源部 發改委 衛健委 交通運輸部 科技部 環保部 工信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開發銀行 中國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招商銀行 興業銀行 新華社 中新社 搜狐焦點網 新浪樂居 搜房
中國風景園林網 清華大學 北京大學 人民大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城市化網版權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