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南京市高淳區椏溪鎮韓橋村稠圩宕自然村,有位叫薛建新的木匠,從2003年至今的14年來,堅持向紅十字會無償獻血20次,獻血總量11700毫升,無償捐獻成份血4個單元,成為獻血達人。(見9月4日的《揚子晚報》)
農民工10多年無償獻血11700毫升,成為“獻血達人”,除了令人感動以外,更讓我們反思:為什么我們一些市民特別是公務員還不如農民工?
時下,面對城市“血荒”,有人總歸結為宣傳不力,市民覺悟不高。這不能說不是一個主因,但真正的主因,從“獻血達人”的“獻血情結”中不難找出答案。他說:“一個人的血液可以再生,生命只有一次。我想通過自己的行動,為社會作一點貢獻。希望帶動更多的人加入獻血行列。”相比之下,一些市民們太看重自己了,太“聰明”了,處處都算計著,患得患失。而農民工胡同里追豬——直來直去,能夠獻血就獻血,不“講究”,不“深思”,不圖報酬。因為他們很樸實,很自然,很無私,知道一旦缺血時,如果需要輸血的是自己的親人,將怎么辦?如果市民們都能夠這么想,城市就不會出現“血荒”。
可怕的是,作為城里人,總習慣于在患得患失中“跳舞”,以致獻血時,農民工、學生十分踴躍,而公務員的身影寥寥無幾。每回看到這樣的報道讓人五味雜陳,為自己作為市民的吝嗇而感到汗顏。
按理說,積極參與無償獻血,保障廣大公民生命健康安全,應該是每個公民的義務。《獻血法》第七條規定:國家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為樹立社會新風尚作表率。然而,在獻血隊伍中公務員為什么總是極少的一部分?這與公務員作為公民心中應有的形象完全不符,理應反思。畢竟,本該成為獻血的主力軍平常在逃避、吝嗇,不愿意為健康公益事業獻愛心,難道不值得有關部門反思嗎?
當然,除了少數公務員的思想觀念還沒有根本性的轉變,獻血意識還十分淡薄以外,更多的公務員不是沒有愛心,而是主動獻血的愛心沒有發揮出來。這與平常加強公益事業的宣傳,與對參加公益事業者的獎勵,特別是沒有法律規章制度作保障等不無關系。對此,不僅要加大普德普法教育宣傳力度,提高公務員的主動獻血意識,而且要從法律規章制度上為公務員主動獻血保駕護航。比如,建立無償獻血使用管理公示制度,落實無償獻血獎勵制度等,保護公務員主動獻血的積極性,才能真正讓無償獻血成為社會成員的公益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