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日至8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就《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和《關于印發<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宜居建設導則(試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導則》”)面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期間,《辦法》和《導則》受到廣大群眾、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截至8月10日6時整,針對《辦法》反饋意見共收到2730條,其中郵件2694封、傳真36件;針對《導則》反饋意見共收到58條。總體來看,社會各界對北京市共有產權制度和建設導則表示支持和贊同,認為是北京市完善符合首都特色的基本住房制度和房地產健康運行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反饋意見對一些具體細節問題提出了意見建議,我們進行了認真研究分析,并逐條回復如下:
一、關于《辦法》具體意見建議的反饋情況
群眾提出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單身申請家庭年齡、離婚限制年限、住房轉出記錄、東西城房源以及能否落戶、入學等方面。
一是關于單身申請年齡。有群眾反映30歲年齡限制過高,同時也有群眾贊成,認為共有產權住房應優先保障家庭結構穩定且人口較多的家庭。不滿30周歲單身家庭可“先租后買”,形成梯度消費。據此,下一步,我們將制定支持政策,引導單身青年通過租房方式解決住房困難問題,實現有效銜接。
二是關于離婚、有住房轉出記錄人員限制申請。對于離婚人員申請問題,我委已在《辦法》中明確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后單獨提出申請”的情形,對離婚前家庭成員無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
對于要求無住房轉出記錄,目的是聚焦無房剛需家庭首次購房需求,符合回歸自住屬性、杜絕投資投機需求。同時,采納部分群眾提出應將“無住房轉出記錄”明確為“在本市無住房轉出記錄”的意見建議,在《辦法》中予以修改。
三是關于東、西城等區房源。對此,《辦法》第五條規定,市住建委在發展新區統籌部分房源用于彌補中心城區房源供應不足。根據第十一條規定,東、西城區戶籍但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家庭,與項目所在區戶籍家庭具有同等待遇。
四是關于能否落戶、入學等問題。共有產權住房屬于產權類住房,可以按照本市相關規定辦理落戶、入學等事宜。
二、關于《導則》具體意見建議的反饋情況
群眾提出的意見多集中在共有產權住房品質、面積套型標準、全裝修成品交房等方面。
針對社區內應實現無障礙出行,出入小區、公共場所應有符合規定的坡道,能滿足乘坐輪椅自行出行,提供更適合殘障人士的戶型和裝修方案;在裝修施工中采用BIM技術,提高施工效率等合理化建議等均采納,并將完善到《導則》中。
針對面積套型標準等問題,有群眾反映應增加小套型的比例,多建一居室,也有群眾反映考慮父母、未成年子女一起居住,應改為套型總建筑面積不低于120平方米。《導則》已明確提出設計充分考慮兩孩及適老性要求,以多居室為主;同時考慮首都城市功能分布和區域產業布局的要求,結合我市“購租并舉”的住房供應體系,公共租賃住房套型總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共有產權住房嚴格控制套型總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最大不超過120平方米,通過政策設計引導住房梯度消費,滿足不同人群住房需求。
綜上,經認真研究,我們采納了合理的反饋意見,對《辦法》和《導則》進行了修改,或在后續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保障措施時予以采納吸收。同時,我們將進一步加大政策宣傳和監管力度,切實增加百姓的獲得感。在此,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我委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