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財政部等四部門發布《關于政府參與的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全面實施PPP模式的通知 》(以下稱《通知》),提出,擬對政府參與的新建污水、垃圾處理項目全面實施PPP模式。
對此,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PPP專家庫雙庫專家丁伯康表示,這個文件的頒布實施,對于強化公共服務領域項目的財政預算資金管理,提高各類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的運用和管理水平及服務效率,確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去年10月,財政部曾印發《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要求對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公共服務領域新增項目,探索“強制”應用PPP模式試點。
此次《通知》提出,政府以貨幣、實物、權益等各類資產參與,或以公共部門身份通過其他形式介入項目風險分擔或利益分配機制,且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及物有所值評價通過的各類污水、垃圾處理領域項目,全面實施PPP模式。
丁伯康表示,從“強制”到“全面”兩個字的變化,充分反映出財政主管部門對政府參與的公共服務領域項目實施PPP模式的態度和決心。同時,在政府公共服務領域的各類污水、垃圾處理項目中,涵蓋全部新建項目和存量項目。
《通知》也提出,有序推進存量項目轉型為PPP模式。盡快在該領域內形成以社會資本為主,統一、規范、高效的PPP市場,推動相關環境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結構明顯優化。
《通知》首次提出加大對各類財政資金的整合利用。要求涉農資金整合中充分統籌農村污水、垃圾處理相關支持資金,擴大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效應,形成資金政策合力,優先支持民營資本參與的項目。
在丁伯康看來,上述措施對加大農業基礎設施項目,特別是農村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的實施,提供了資金來源上的保障,也有利于吸引民營資本參與農村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的投資和運營。
值得注意的是,丁伯康認為,如果對所有新建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全面實施PPP模式,對部分地區特別是經濟落后地區和農村而言,由于受財力的影響,在同類公共服務項目的建設規劃方面相對滯后,加上區域性的公共服務設施沒有能力進行統一的整合和集中運作,可能會帶來政府性壟斷資源的浪費和規模效益的流失。同時,新建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小而散”的PPP建設和管理模式,也極易對政府后續集中進行項目監管造成困難,導致公共服務項目專業化和規模化經營效率的下降。
此外,《通知》明確,大力支持污水、垃圾處理領域全面實施PPP模式工作,未有效落實全面實施PPP模式政策的項目,原則上不予安排相關預算支出。各級地方財政要積極推進污水、垃圾處理領域財政資金轉型,以運營補貼作為財政資金投入的主要方式,也可從財政資金中安排前期費用獎勵予以支持,逐步減少資本金投入和投資補助。
“這實際上對各級政府,特別是各級財政和行業主管部門全面實施PPP模式從源頭上進行了限制。”丁伯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