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湖北省監利縣周老嘴鎮一村民為慶祝女兒10周歲生日,搭舞臺、奏歌舞、擺宴席,被舉報涉嫌違規宴請。當天上午,鎮政府組織人員現場拆除舞臺、拱門等設備,對違規宴請者、廚師、舞臺老板等進行相應處罰。8月8日上午10點半,監利縣周老嘴鎮派出所相關工作人員向媒體證實此事,并稱政府部門正在處理。(澎湃新聞)
按照當地鎮政府的官方微信文章所示,周老嘴鎮組建了以鎮紀委、派出所、城建所、食藥所、工商所等單位組成的指揮部;鎮黨委書記柏妍、鎮長胡先智命令“迅速行動、果斷制止、消除影響、對違規宴請當事人進行打擊,形成震懾”——從這樣的陣仗和聲勢中,的確不難看到當地政府對于村民“違規宴請”的“零容忍”態度。然而,在依法行政的角度,如此興師動眾,叫停加處罰,是否本身就違規了?
當地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回應稱,目前當地正在整治“人情風”,根據政府相關文件,除了婚、喪等事宜可以操辦外,其他事項一律禁止操辦。這樣的嚴格規定若指向公職人員,或無可厚非。可此次涉嫌“違規宴請”的只是普通村民,當地政府進行這樣的強制干預,顯然本身就構成了一種“不近人情”,也觸碰了法律和權利邊界。畢竟,對于普通公民而言,“法無禁止即可為”。操辦酒席固然算不上好的風氣,但不區分公職人員與普通村民,不遵循權力干預應該遵循的邊界,就采取強制行動一味禁止、處罰,已然就構成了一種權力的任性。
更為重要的是,在對村民辦酒席的強力干預背后,也不得不讓人擔心,此一做法是否是在撿軟柿子捏?真正的公職人員違規辦酒席,當地相關部門是否也做到了“零容忍”?再者,當地相關部門不僅處罰了“違規”宴請的村民,連同廚師、舞臺老板也一并被處理,如此處罰的依據到底在哪?
事實上,上級政府與紀檢部門對于辦酒席的限定,一般都明確強調的是針對公職人員。然而一些基層政府,在執行上動輒對相關規定進行加碼、擴大至社會普通群體,不僅未抓好該抓的,反而影響到社會對于移風易俗的認同。此種做派所凸顯的某種公權力與社會界限的模糊狀態,更該引起足夠正視。
倡導移風易俗,減輕社會的人情負擔,確實必要。可必須明確的是,“倡導”不等于強制,更不意味著可不加區別地一味禁止,而是要把握好權力干預與公民權利的邊界,呵護社會風氣轉變所應有的彈性。否則,本身就有違法、違規之嫌的粗暴管理,不僅很難真正促進移風易俗的社會土壤發育,反倒會加劇政府公信力的流失,也割裂應有的人情秩序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