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務院確定的1萬億元的降成本任務和目標中,預計電價降價的貢獻是1000億元。”發(fā)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說。
在7月26日國家發(fā)改委舉行的輸配電價改革及價格市場化程度測算有關情況發(fā)布會上,張滿英表示,全國輸配電價改革已經順利完成,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下一步改革工作仍任重道遠,發(fā)改委將開展跨省跨區(qū)和區(qū)域電網輸配電價的核定、研究制定電網和新增的配電網的價格形成機制,以及處理交叉補貼問題等。
輸配電價改革實現全覆蓋
全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6月底前全面完成。發(fā)改委新聞發(fā)言人孟瑋介紹,截至目前,首輪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已經全面完成,經各省級人民政府和發(fā)改委審核后的輸配電價已陸續(xù)向社會公布。
電力價格改革的總體思路是“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推進市場化,而輸配電價改革就是“管住中間”的關鍵改革措施,目的是轉變對電網企業(yè)的監(jiān)管模式,打破電網在“買電”和“賣電”兩頭的“雙重壟斷”,為電力價格市場化奠定基礎。
2014年12月,輸配電價改革首先在深圳電網和蒙西電網“破冰”。2015年上半年,云南、貴州、安徽、寧夏、湖北5個省級電網開展了第一批試點工作,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
之后,輸配電價改革由點及面、逐步擴大。2016年3月,北京、天津、山西等12個省級電網開展了輸配電價改革,當年9月這項改革又在全國剩余的14個省級電網推開,實現了全覆蓋。
“這是2015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來,第一項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電改任務。”孟瑋說。
改革紅利直接體現為“降成本”
省級輸配電價核定發(fā)布后,發(fā)電商與用戶的中間環(huán)節(jié)透明性提高,直接交易可操作性大幅增強,將激活省級電力市場中的發(fā)電商與用戶交易活躍度。更為重要的是,在正常情況下,有待確定的輸配電價必然低于目前省級電網公司實際輸配電價水平,從而降低用戶電價。
值得關注的是,近期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在落實好前期已出臺涉企減負政策的基礎上,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費措施,其中就包括“推進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合理降低輸配電價格”。而輸配電價改革的實際“紅利”和好處也已有數據證明。
“輸配電價格改革的亮點之一就是降成本。”張滿英說,對電網企業(yè)涉及與輸配電價不相關的資產,不合理的成本、費用支出等,要剔除掉,要對電網企業(yè)進行嚴格的成本監(jiān)審。
他告訴記者,從統(tǒng)計數據來看,不相關的或者不合理的電網成本金額比例是14.5%,金額是1180億元。輸配電價改革后,“平均輸配電價,比現行購銷價差,平均每千瓦時減少將近1分錢,核減32個省級電網準許收入約480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輸配電價改革只是電價降成本方面的“一改革、兩降低、三取消”中的第一部分。在“兩降低”方面,降價金額是160億元;在“三取消”方面合計消減金額達800億元。因此,今年國務院確定的1萬億元的降成本任務和目標中,預計電價降價貢獻約10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