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探索建立獨立輸配電價體系,繼深圳開展我國第一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之后,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又批復了內蒙古西部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
蒙西試點方案總體上與深圳試點方案基本一致,主要內容是: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對電網企業實行總收入監管,單獨核定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按監管周期定價(第一個監管周期為2015年至2017年),建立對電網企業的成本激勵和約束機制。試點改革后的電網企業,盈利不再與購售電差價相關。
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表示,蒙西試點方案是我國第一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目前,除深圳、蒙西外,發展改革委已將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到安徽、湖北、寧夏、云南、貴州5個省級電網,為全面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積累經驗,為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