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接受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的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省市25日下午對外全面公開了督察整改方案。7省市共明確了375項整改任務。多省市一把手任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6年11月至12月開始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饋。反饋后,7省市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今年北京PM2.5年均濃度力爭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湖北兩年內關閉全部煤炭生產企業”、“甘肅整改方案數十次提‘祁連山’”……被督察的省市紛紛拿出整改方案,方案最大特點就是實行清單制,將責任單位、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等等,一一細化明確,便于監督。以北京市為例。在列出的47項整改任務清單中,既提到今后將環境保護納入各級干部教育培訓內容,還表示要制定出臺外埠高排放貨車通行管理政策。尤其是通過一系列翔實而豐富的數據,闡發出精準可及的整改目標,比如實現2017年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力爭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2020年空氣中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30%左右;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2018年基本消除黑臭水體,2020年全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
有多大權力承擔多大責任,整改清單就是責任清單。誰是責任主體,如何履行主體責任,都不能回避。制定整改方案不只是給環保部以交代,也是向公眾作承諾,更是及時糾錯、守土有責。整改是必須踐行的軍令狀,不可打折,更不能糊弄。畢竟,相關部門將對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環境問題,組織機動式、點穴式督察,始終保持督察壓力,確保督察不是一陣風,取得實實在在的整改效果。
古人云:“知其不善,則速改以從善。”立行立改,出臺方案是整改的重要環節,但是能不能整得到位,改出效果,仍需觀察。為此,就需要強化監管、執行督辦,據介紹,下一步,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將實行清單式、表格式調度制度,緊盯地方督察整改工作情況,按月調度,及時督辦,加強通報,并對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調查問責結果進行審核。有了這層壓力,整改見效可期。
相關省市推出整改方案,既讓人看到了整改決心,也反襯出環保督察成效顯著。督察整改是發揮環境保護督察效果的重要環節,也是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鍵舉措。發現問題只是第一步,解決問題尤顯重要,最重要的是防治結合,避免出現新問題。近年來,從出臺新《環保法》,到推出約談和督察等監管手段,無不讓人感受到中央保護環境、推行生態文明建設的制度自覺。我們很清醒地認識到,整改不是集中在某個層面,而是需要全面推進,需要釋放出更多讓人看得見的成就。
環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麗,藍天就是幸福。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們越來越體會到,生態環境問題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民生問題、政治問題。故此,哪怕整改全都到位,契合既定目標,我們也不能過于樂觀,以為在環保上可以掉以輕心。
知恥近乎勇,再接再厲,追求更高級的環保目標,并在全社會涵養環保意識,我們才能擁有更美好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