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中辦、國辦就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的通報對外公布。通報措辭嚴厲,包括3名副省級官員在內,甘肅諸多官員被問責。對于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上個月,甘肅省主要領導已表態“要深入反思檢討,汲取深刻教訓,知錯就改、知恥奮進”。
高層連續批示、央視新聞聯播曝光、政治局常委會討論,中辦、國辦通報中“不作為、亂作為,監管層層失守”等“狠話”頻現……在中國環境法制史上,對一個地方的生態保護問題,進行如此高規格、大陣仗的監督,可以說前所未見。
剖析“祁連山環境破壞”這一樣本,可以發現,如此大陣仗的監督絲毫沒有“用力過度”。實際上,“祁連山之痛”不光是生態破壞嚴重的問題,背后是當地政治生態的破壞。
想當初,面對中央督察組點名批評,面對高層屢屢批示,祁連山當地政府搞變通、打折扣,避重就輕,頂風推進違規項目;甚至甘肅多個省級部門,也千方百計為破壞生態行為“保駕護航”。
比如,該省國土資源廳、省發改委、省安全監管局、省林業廳等多個省級部門,在祁連山升格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劃界后,仍為違法項目“開綠燈”;省環保廳不僅不履行監督之責,反而幫助這些違法項目“補票上車”;省政府法制辦更直接在立法層面為破壞生態行為“放水”,在修正《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過程中,明知相關規定不符合中央要求和國家法律,卻讓該條例一路綠燈予以通過。
從縣市級到省一級,所有相關部門都成了違法項目的推手,成為祁連山生態破壞的幫兇,這樣的情形怎么不令人驚心觸目?也難怪中央會施以“雷霆重擊”。
而將此凌厲問責跟當地生態環境現實結合看,這記敲打也來得很是時候:甘肅本是個自然災害頻發,生態極其脆弱的省份。但在這樣的敏感區域,有些地方的生態破壞卻很嚴重。此前,2010年舟曲泥石流慘禍,就暴露出甘肅生態環境“猛于虎”——舟曲縣曾以山清水秀而聞名,有“隴上小江南”之稱,但持續幾十多年的破壞性開放,從不合理開礦、炸石、筑路、到修建水電工程等,讓舟曲成為中國著名的地質災害多發區。
殷鑒不遠,“祁連山”卻千瘡百孔,從中不難看出甘肅當地很多官員對于生態保護的集體性漠視。這次問責之后,傷痕累累的祁連山能否迎來轉機?期待答案是肯定的。
不光是甘肅,之前,中央環保督察組在督察各地時都曾發現過類似的問題。一些地方對于督察暴露的問題陽奉陰違,屢教不改,地方官員思想麻痹,盲目樂觀;一些部門公開充當違法項目的“保護傘”……對于這些環境破壞積重難返、違法問題屢教不改的地區,不能再用點名、約談、責令整改的傳統監督思路去治理,拿出動真格的態度,才是“正確打開方式”。
地方政府不能對環境污染破壞“硬碰硬”,那中央政府就得對地方政府來一次“硬碰硬”。
今后,希望從中央到地方,都能以“祁連山”事件問責為樣本,對保護環境違法的地方政府曝光并公開譴責,拿下一批責任官員的官帽,甚至啟動刑事手段,追查背后的瀆職腐敗。可以想見,壓實了環保問責的分量,那某些地方政府就算再想包庇環境違法,恐怕真得掂量掂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