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我國草原生態保護,加強生態文明建設,2017年,中央財政安排資金187.6億元,繼續支持實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以下簡稱草原補獎政策)。資金主要用于實施禁牧補助、草畜平衡獎勵和績效評價獎勵,其中:用于實施績效評價獎勵資金,以各地2016年度草原補獎政策績效評價結果為主要依據安排,并向西藏和四個藏區省份傾斜,推動當地畜牧業發展和草原保護建設。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要求,繼續大力支持草原生態保護建設,督促地方抓好政策落實,進一步推動我國草原畜牧業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