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中國正式照會世界貿易組織(WTO),中國將不再接受廢棄塑料、廢紙、廢棄爐渣、廢棄紡織品、廢棄礦渣等進口,禁令今年底正式生效。中國在送交WTO的文件中指出,洋垃圾常摻雜有高污染垃圾與危險性廢物,會污染環境,所以為了保護環境和人民的健康,中國要調整垃圾進口法規,拒收高污染的固體廢棄物。
洋垃圾貿易最初是以走私形式逐年在中國內地蔓延開來的,始于上世紀八十年初,主要以走私發達國家廢舊服裝為主。第二波次洋垃圾在中國之泛濫,始于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主要是發達國家淘汰的各類消費類電子產品,一度以二手電視機、電腦為主。隨著國家《刑法》第155條適用范圍擴容,進口電子、醫療、服裝等廢棄物,一經查獲按走私罪懲處。然而,監管之乏力,法制不配套,以及一些地方政府和職能部門不嚴格履職,非法進口洋垃圾一度在中國愈演愈烈,接納地域亦從沿海向內地不斷擴展。
鑒于洋垃圾污染危害日益嚴峻,社會反映強烈,我國于1995年頒行《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設置專門章節將洋垃圾進口納入法制管理范疇,并首次將洋垃圾定義為“固體廢物”。第二年,中國對“固體廢物”進口施以行政許可管理并頒行進口目錄,每年對進口品種和數量進行總量調控。
據報道,中國是目前全球最大“固體廢物”進口國,年進口量占全球年產生量的56%,去年進口量高達730萬噸,總值達37億美元。憑許可證進口的“固體廢物”其中大頭主要集中在廢舊塑料、廢舊紙張、廢舊橡膠制品(譬如汽車輪胎)、稀有金屬冶煉礦渣等四個大類。應該說,前三類廢棄物的適度進口,填補了中國塑料原料、造紙原料、橡膠原料的嚴重不足。這三類基礎性工業原料的生產過程又是典型“三高過程”。因此,倘若監管有效,實乃兩害相權取其輕。至于廢棄礦渣的國內再提煉,則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西方對中國戰略性稀有金屬資源的直接禁運。
今年底前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主要集中于上述四個大類。對前三大類實施進口禁令,關鍵在于中國產業升級成效明顯,塑料玩具生產大幅向東南亞轉移,紙張需求因網絡閱讀和移動閱讀的發展而明顯減少,國內橡膠全產業鏈建設獲重大突破。至于礦渣進口禁令,則得益于中國衛星遙感深層找礦技術的重大突破,國內戰略性尤其是國防軍工急需的稀缺金屬礦藏資源被大批探明,中國稀有金屬產量已呈井噴式增長。
“固體廢物”的合法回收利用,是全球循環經濟的重要組成。日本等發達國家也在進口中國廢礦渣等“固體廢物”,原因與中國進口大體一致。此外,禁止“固體廢物”進口還不能光憑主觀意愿,它直接受制于國內產業升級的速度與成效。盡管進口量將逐年減少,監管也將日趨嚴厲,但發展循環經濟始終是綠色發展的必然遵循。就此,輿論當保持客觀與清醒。
正因為產業升級為禁令實施提供了基礎保障,今年4月18日,中央深改組第34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對完善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分行業分種類制定禁止固體廢物進口的時間表,分批分類調整進口管理目錄,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手段,大幅減少進口種類和數量作出了部署。
鑒于禁令涉及國家對進口“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產業政策的重大轉向,必涉及該產業就業人員之生計,禁令并沒有搞一刀切,其實施是一個有序、分步驟的過程,以盡量實現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