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探索建立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海南將選擇2至3個市縣研究開展巨災保險試點。海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2017年海南省農業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對今年全年實施農業保險提出了具體要求并明確了財政補貼政策。其中實施險種分為中央險種和省級險種兩大類,將實行不同的財政補貼政策。
6月21日,河南南陽唐河縣桐寨鋪鎮一個3000畝的荷花園被突如其來的8級狂風和暴雨、冰雹摧殘,女老板欲哭無淚,損失慘重。由于當地沒有相應險種,又說荷花不屬于農作物,屬于經濟作物,投保無果而保障無處落地,損失也就只能由種養者自我承擔,農業的脆弱性在此時暴露無遺。巨大的投入在瞬間歸零,收獲的希望在此刻落空,一切回歸原點,風險防控機制為零,農業種植者只能“聽天由命了”。
這樣的狀況顯然不符合“以人為本”和“以農為基”的倡導,也無助于提高農民及農業種植者的積極性。農業的基礎地位強,然而農業抗風險的能力卻很弱,受季節和供需關系的影響,農業種養的不確定性太多,利益很難獲得最基本的保障。
在國外,農業保險的覆蓋面廣、政策性強,運作得十分成熟,已成為農業面臨市場和天氣雙重考驗下最有力的保護傘。其中有政府主導型,以美國、加拿大為代表;有民營保險相互會社模式,以日本為代表,其主要特點是政策性強,通過立法對主要的關系國計民生和對農民收入影響較大的農作物和畜種實行法定保險;有政策優惠模式,以西歐國家為代表,主要包括法國、荷蘭、西班牙等國。還有以亞洲發展中國家為代表,國家重點選擇性扶持模式。
無論哪一種類型,共通之處都在于,能有政策引導和培育,并采取略帶強制性的措施,并在政府的主導和引導下,建立了多方參與,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農業保險體系,并做到了應保盡保,解決了農業種養者的后顧之憂,為天氣風險、市場風險等提供了基礎保障,使之免于巨大虧損的恐懼。
在國內,農業險的推出和普及還處于初級層次,一是保障的范圍十分有限,僅限于稻谷、小麥、玉米等重要糧食品種,其他經濟類或者非糧食品種,往往被排除在外。原因在于目前的險種推出僅具有傳統的思維,而沒有做到與時俱進,在結構上進行優化和調整;二是農業保險的體系建設還不完善,政府主導和市場的契合度不夠,利益和風險的分攤機制尚未建立,加之缺乏較為統一而權威的頂層設計,利益導向不明確,責任界定不清楚,各種參與的積極性不高。
2014年以來,美國農業保險補貼已成為第二大支農項目,約占整個支農支出的8%,我國約為3.69%,差距相當明顯。據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介紹,2015年,農業保險承保農作物14.5億畝,承保農作物品種達到189個,占全國播種面積的59%,三大主糧作物平均承保覆蓋率超過70%,已接近發達國家水平。雖然成績顯著,不過仍需奮起直追。比如從2015年山東給大蒜投保,再到三年前女老板給荷花投保無果,亦表明農業保險不應有遺漏。抓大而不能放小,無論是險種上還是保險的覆蓋面上,都應當“不留真空”,否則每次狂風暴雨之后,留給農業種養者的都是慘重的損失。
對于孱弱的農業而言,商業保險的參與可以說是雪中送炭,此舉不僅可以減少農民的實質性損失,保護他們的積極性不受影響,也能讓政府在惠及三農方面有更大的作為。農業現代化是農業保險的前提,農業保險是農業現代化的必要條件和重要支撐。農業要有大的前途和進步,要真正實現現代化,就不能再有“突如一夜狂風來”之后的欲哭無淚。農業巨災保險是防范農業風險的關鍵之舉,海南的試點無疑為此開了一個好頭,也是避免類似悲劇發生的必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