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從2008年至今,“限塑令”已實施9年,但這9年以來,許多人感覺塑料袋的用量比以前更大了:小商鋪隨便給,大超市從中賺得盆滿缽滿——手拎袋一律收費,連卷袋則以強制消費的方式轉嫁到商品價格中,使“限塑令”淪為“賣塑令”!有些超市甚至根本沒準備環保袋,想裝東西只能買塑料袋,消費者想環保都不行。
“限塑令”遭遇這樣的困境,令人扼腕。其實,即便不看媒體的報道,我們在日常生活也幾乎感覺不到“限塑令”的存在,國家禁止的超薄塑料袋在市場上隨處可見,在超市買塑料袋已經成了許多人的習慣,我們的家庭中每天都會產生一大堆要丟棄的,形色各異的塑料袋……
“限塑令”為何會從起初的轟轟烈烈到如今的偃旗息鼓?大致總結的話,原因不外乎兩方面。
一是令而不行,缺少有力的監管,導致“限塑令”成一紙空文。如農貿市場是超薄塑料袋使用的重災區,但對此,幾乎很少聽到有人去查的。在許多批發塑料袋的商家,各種超薄塑料袋也是公開售賣,而那些生產超薄塑料袋的廠家,生意也一直紅火。
可以說,僅僅一個超薄塑料袋,從使用、流通到生產,幾乎處于放任自流的狀態,基層部門對于限塑令的執行力度,由此可見一斑。
基層部門對于“限塑令”的冷漠,背后是相關考核機制的缺乏。對地方限塑令執行情況進行考核的,目前只有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在地方官員的其他政績考核中,“限塑”是一個缺失的關鍵詞,因此,也難怪會有“限塑令”的執行難了。
二是“限塑令”本身有許多制度缺陷,導致難以接地氣。為何在“限塑”之下,市場上依然我行我“塑”。很大的原因就是,商家都是趨利的,塑料袋價格低廉,而紙袋或可降解,但價格卻是普通塑料袋的數倍以上。
目前市場上塑料袋的定價,沒有包含其環境成本。一個200年都無法降解的塑料袋,出廠價卻以分計算,顯然不合理。限塑同時,有關部門沒有通過財政和稅收杠桿,大幅度提高塑料袋的使用成本,并降低環保包裝袋的價格,這顯然是一個不小的制度漏洞。
此外,“限塑令”主要停留于行政指令,行業的自我治理機制基本缺位。以超市為例,它把“限塑令”變成“賣塑令”,與此同時,作為超市業的行業組織,卻對此現象熟視無睹。中國的超市競爭如今日益激烈,但在環境擔當方面,超市行業應有共同責任和使命,其行業組織不該無所作為。
在媒體的關注和報道之外,作為相關部門,更需要積極作為。總結這9年的經驗教訓,對目前的“限塑令”進行修補和改進,使其更有的放矢,更有執行力,更符合社會生活的現實,已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