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南海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函
國辦函〔2017〕35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使用“國家南海博物館”機構名稱的請示》(瓊府〔2017〕12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復如下:
南海博物館館名可定為“中國(海南)南海博物館”。
國務院辦公廳2017年4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