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30日發布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按計劃,2020年底前,一些重點城市的城區范圍內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這意味著北京、上海、天津、重慶,以及5個計劃單列市大連、青島、寧波、廈門和深圳都在其中。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活垃圾分類模式,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
垃圾分類不是個新鮮事,卻是個頭疼事。有些城市在本世紀初就開始推行,并多次做出雄心勃勃的計劃,可結果卻并不理想。小區里的分類垃圾箱都布好了,免費的分類垃圾袋也發到了居民手中,電視里的公益廣告也反復播,到頭來,效果就是不理想。問題到底出在哪兒了?
一些專業人士往往把責任歸咎為居民環保意識不強,舉手之勞的垃圾分類就是懶得做。這讓普通群眾感覺有些冤枉。這些年來,從空氣質量到水資源,從綠色出行到綠色家居,人們的環保意識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如果能用垃圾分類更好地保護環境,誰又不愿意呢?所以說,垃圾分類做得不夠好,還不能簡單歸咎于個人,專業人士們要多從自身的思路找原因。
舉個例子,在一些曾經推行過垃圾分類的小區中,居民們已經養成分類倒垃圾的習慣。可是,垃圾運輸車一來,會把已經分類的垃圾一起混裝,最后還是傳統地統一處理。這就讓此前一切的宣傳、努力白費,也大大地傷害了人們垃圾分類的積極性。這就說明,要做好垃圾分類,下游的工作往往比上游重要。要讓居民分類,最終的垃圾處理必須先分類,否則就是無用功,這個道理誰都會懂。
再舉個例子,現在很多人吃飯,都習慣外賣點餐。一份外賣送來,外包裝是塑料的,屬于有害垃圾;筷子是木頭的,屬于可回收垃圾;吃剩的食物又屬于易腐垃圾。可居民家中,很難在餐廳中放上三個分類垃圾桶的。遇到這種問題怎么辦?是不是該在樓道里放上分類垃圾桶,由專人去清理?這樣的細節問題很多。
所以,要推行垃圾分類,千萬不能簡單地認為這是舉手之勞,而是要從生活的細節入手,換位思考,認真考慮如何能讓分類變得簡便易行,抓住“要點”,才能讓人們養成新的扔垃圾的習慣。
在這方面,國外有些做法值得借鑒。比如有的國家,定期的垃圾清運車只清運沒有塑料制品的垃圾,一旦發現里面有塑料,則不予清運。而塑料垃圾,要由居民自己送到指定的回收點。這樣,至少把塑料類的垃圾首先分了出來,環保的壓力就減少了一大半,居民們也會盡量少使用塑料。分出塑料之后,再慢慢分別的東西。長久堅持,垃圾分類就會成為習慣,成為風俗,成為規矩,不分類的人則會感到不適,也就開始分類了。
在一個小區中,用一兩年把塑料分出來,用三五年把可回收物和有害物分出來,就相當不錯。希望一蹴而就的簡單化的思維,是要不得的。這方面以前有很多教訓。垃圾分類推行困難的核心,并非人們環保意識不強,并非人們懶到不愿做舉手之勞,而是整個過程中缺少了一些關鍵點。避免急功近利心態,從生活出發去創造有利于分類的條件與制度,最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