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時,房產證會影響到以后落戶、抵押貸款等,哪些房子不能辦房產證?房產證辦不下來怎么辦呢?
開發商角度,不能辦理產權證的主要原因有:
①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項目。
②未經立項批準的項目。
③未取得規劃審批的項目。
④沒有銷售許可證又無產權證的房屋。
⑤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⑥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押的。
⑦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的。
⑧土地、房屋等有關部門查封、限制交易的等等。
購房者角度,不能辦理房屋產權證的主要原因有:
①購房者沒有交納相關稅費。
②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
③委托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沒有出具授權委托書的
房產證辦不下來怎么辦?
一般是以開發商違約交房時間長短給購房人一個選擇,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
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如果協商不成,一般都是通過訴訟來解決。
具體提起訴訟時,依據每個購房者簽訂的具體合同為依據主張訴求。這些是一般情況,具體到每個購房者需要實際分析以及結合購房者有無過錯來綜合判斷。在商品房的買賣合同里會有關于交房辦證的權利義務條款。每一個業主的合同要看具體合同條款的約定,如果開發商超過了約定辦證的期限,就需要承擔延期辦證的違約責任。沒有約定違約方式,維權就比較麻煩,因此要注意明確約定違約責任!
開發商原因導致房產證辦不下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解決
帶上合同等,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并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注:如果是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適用專屬管轄原則,即向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