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保部網站消息,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今日向云南省委、省政府反饋督查情況。督查指出,云南省一些地方和部門不少領導同志認為云南省生態環境基礎好,環境容量大,有點污染無所謂,環境保護工作主動性不夠。一些地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明顯,利用河流湖泊、自然生態等景色優勢違規開發建設的情況較多,還存在違規開發現象突出,存在“邊治理、邊破壞”“居民退、房產進”現象。
2016年7月15日至8月15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云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督察組于2016年11月23日向云南省委、省政府進行了反饋。反饋會由陳豪書記主持,賈治邦組長通報督察意見,陳豪書記作表態發言,黃潤秋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云南省委、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了會議。
督察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云南省委、省政府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牢記習近平總書記“一定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的囑托,持續加大組織領導和推進力度,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取得積極進展。全省成立由省委書記任組長、省長任副組長的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高位推動“爭當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戰略。制定實施《各級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以及《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與考核辦法》等制度。注重環保行政執法和環境司法銜接,在全國較早設立專職環保警察隊伍,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法庭獲得“最高法院環境司法實踐基地”稱號。
云南省將九大高原湖泊作為環境保護的重中之重,實施“一湖一法”保護和“一湖一策”治理,滇池水質惡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洱海水質總體穩定在Ⅲ類,撫仙湖水質持續保持Ⅰ類。在全國較早制定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行動計劃,率先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立法。開展“森林云南”建設,加大退耕還林力度,森林面積位居全國第三。2015年全省16個市(州)政府所在地平均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7.4%,是全國環境空氣質量較好的省份之一。“十二五”期間,全省河流水質優良率和達標率分別提升9.4%和8.8%,主要河流出境斷面實現達標。
云南省高度重視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按照邊督邊改要求,嚴查嚴處群眾舉報案件,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截至目前,1234件環境問題舉報已基本辦結,其中責令整改515件,立案處罰189件,拘留11人,問責322人,約談681人。
督察指出,云南省生態環境敏感脆弱,發展不足和保護不夠并存。雖然近年來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與中央要求,與云南省特殊生態地位和人民群眾期盼相比,尚存在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一是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要求不嚴。在與干部談話和走訪問詢中發現,云南省一些地方和部門不少領導同志認為云南省生態環境基礎好,環境容量大,有點污染無所謂,環境保護工作主動性不夠。一些地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明顯,利用河流湖泊、自然生態等景色優勢違規開發建設的情況較多。對環境保護工作要求不夠嚴格,在新《環境保護法》實施后,全省2016年重點建設項目中,仍有55個未批先建。云南省雖然出臺了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文件制度,但在具體工作中考核不嚴,壓力傳導不夠,一些地方和部門沒有嚴格落實大氣和水環境治理任務。部分國家投資建設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項目因管理不善而停止運行。全省70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中,有57個未建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十二五”期間,云南省共計獲得重金屬污染防治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中央專項資金22.85億元,但省本級財政投入很少。
二是高原湖泊治理保護力度仍需加大。九大高原湖泊規劃治理項目總體進展緩慢,洱海流域、滇池流域、牛欄江流域分別還有56%、64%和84%的村莊應建而未建成污水處理設施。投資超過4億元的昆明市主城區污泥處置項目,因選址原因不能如期建成發揮作用。異龍湖周邊還有5591畝耕地尚未完成退耕還湖工作。
違規開發現象突出,存在“邊治理、邊破壞”“居民退、房產進”現象。《云南省撫仙湖保護條例》頒布施行以來,金色撫仙湖九龍國際會議中心項目違規在撫仙湖一級保護區建成酒店、公寓、別墅等,總建筑面積約14萬平方米,至今仍在對外銷售。2012年5月,玉溪市澄江縣違規批準老鷹地旅游度假村項目,在撫仙湖一級保護區建成高爾夫球場、景觀水池、人工沙灘等,總計建筑面積約8.7萬平方米。2013年5月,玉溪市城市規劃建設委員會又批準仙湖錦繡項目,在撫仙湖一級保護區違規建成售樓部、景觀水池、人工沙灘等,涉及建筑面積約1.3萬平方米,而且項目選址屬于“四退三還”(退塘、退田、退人、退房,還湖、還林、還濕地)范圍。
目前,星云湖、杞麓湖、異龍湖水質仍為劣Ⅴ類,個別指標惡化趨勢明顯。滇池、陽宗海、程海水質有所改善,但仍未達到規劃目標要求。撫仙湖、瀘沽湖、洱海水質總體良好,但部分近岸水域水質不容樂觀。
三是重金屬污染治理推進不力。國家《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要求2015年底前建成19個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工程,目前仍有12個尚未建成。2012年,云南省政府明確要求加快建設個舊市重金屬污染治理五大工程,至今均未取得實質進展。2014年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黑沖河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工程、沖坡哨片區工業“三廢”集中處置場建設工程,至今尚未動工。《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要求2013年底前建成投運的曲靖市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和紅河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兩個項目,至今尚未建成,導致大量危險廢物得不到集中無害化處置,環境隱患突出。
落后冶煉產能淘汰不力。個舊市政府明確,2012年底前需淘汰雞街片區12家鼓風爐粗鉛冶煉企業,至今僅淘汰1家。督察發現,沙甸、雞街片區鼓風爐煉鉛小企業眾多,廢氣無組織排放嚴重。云南陸良龍海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陸良縣金泰博化工有限公司、云南陸良樂事達工貿有限公司、個舊市超拓有限責任公司硫酸生產線生產規模均小于10萬噸/年,屬于污染嚴重應淘汰類生產裝置,但省市縣三級工信部門于2013年3月違規為其出具符合產業政策的證明。
四是自然保護區和重點流域保護區違規開發問題時有發生。2013年以來,有關企事業單位違反《自然保護區條例》,在大山包黑頸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建成有機生態實驗農場養殖場9623平方米,在保護區核心區建成2處旅游設施,面積約4000平方米。針對上述違規建設問題,有關地方政府和部門監管不力,整改不力,導致相關問題至今仍然存在。
牛欄江流域是云南省重點保護的調水水源區。2013年11月和 2014年7月,昆明市有關方面違反《云南省牛欄江保護條例》,批準云南安一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在牛欄江流域重點污染控制區建成5萬噸/年草甘膦原藥及其配套裝置。2012年12月和2014年1月,昆明市有關部門和區縣分別違規批準云南常青樹化工有限公司在牛欄江流域水源保護核心區建設6000噸/年氟化鋁項目和5萬噸/年磷酸鹽項目,目前兩個項目均已建成。
此外,個別企業環境問題群眾反映強烈,云南先鋒化工有限公司生產過程中的惡臭污染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昆明市東川區因民鎮、湯丹鎮部分選礦廠尾礦庫風險隱患突出。
督察要求,云南省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云南省的重要指示,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共抓大保護,爭當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要進一步細化職責分工,推進部門聯動,狠抓考核問責,真正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要加大重金屬污染治理和涉重金屬落后產能淘汰力度,盡快扭轉部分地區重金屬污染嚴峻態勢。繼續加強高原湖泊治理,科學確定治理目標和措施,持續改善湖泊水環境質量;強力整治湖區違法建設問題,堅決遏制高原湖泊周邊無序開發勢頭。嚴格自然保護區管理,堅決查處違法侵占保護區行為,加快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改。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對于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逐一厘清責任,并按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督察強調,云南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了梳理,將按有關規定向云南省委、省政府進行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