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門23日聯合發布《關于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其中明確提出,電信企業要確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部電話實名率達到96%,年底前達到100%。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真實身份信息登記的,一律予以停機。(9月24日中國廣播網)
這次針對防范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不僅針對電信企業提出明確要求,而且細化到每一個職能部門,應承擔什么職責都是一目了然。重視程度之高,也是前所未有的。
現如今,凡是持手機的人估計都接過詐騙電話,或收到過假冒短信,也就是說電信網絡詐騙無處不在,無孔不入。究竟有多少人上當受騙,誰也無法統計。究竟抓獲了多少犯罪分子,為受害者挽回了多少損失,大家心中似乎也沒底。
準大學生徐玉玉遭遇電信網絡詐騙致死一案震驚全國,只要一提起此事,哪一個不是對騙子恨得咬牙切齒。幸虧公安部門及時破案,給全國人民一個較好的交代。這次六部門聯合發布《通告》,重拳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具有很大的威懾作用。筆者相信,只要把這個組合拳打準打穩,打得有力,就一定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加大圍剿、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力度,固然重要,但全民“防騙”意識也亟待進一步加強。因為筆者近日對全國幾宗典型的電信網絡詐騙案進行了分析,發現除外部因素外,受害人之所以受騙,很大程度上與受害者自身防騙識騙意識不強有關系。
這就要求相關部門要以此為契機,充分利用媒體,不斷加大防騙識騙知識普及,編輯散發宣傳小冊子。或知情人現身說法,或隨時隨地提醒,或反復告誡,關鍵是要切實做到增強公民防騙識騙意識,并促進公民不斷提高警惕,從而讓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無機可乘。
筆者認為,要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進行“打”與“防”,兩者是缺一不可的。俗話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每一個公民亟須增強防范意識,遇事要多個心眼,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