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印發以來,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等8省(自治區、直轄市)先后正式出臺文件,對本省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作出規劃部署,如期完成了國務院對整合制度工作提出的上半年任務要求。
以上8省從理順體制、整合制度、提升效能“三位一體”整體考慮,對整合制度工作全面推進作出規劃部署。一是明確提出將衛生計生部門承擔的新農合管理職能及人社部門管理的城鎮居民醫保管理職能合并,統一由人社部門管理。二是按照國務院文件“六統一”要求,對通過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提出要求。三是對明確整合工作任務分工以及推進時間表、路線圖,同時還對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有序推進提出具體要求。
截至目前,全國32個省區市(含兵團)中,河北、湖北、內蒙古、江西、新疆、北京、湖南、廣西8省已出臺整合方案,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寧夏、青海、兵團9省在國務院文件發布前已全面實現制度整合,以上17個省均突破醫療保險城鄉分割的體制機制障礙,明確將整合后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劃歸人社部門管理,實現了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乃至整個社會保險制度的統一管理,這充分說明地方黨委政府對統一醫保管理體制的高度共識,對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的深刻認識。
從地方實踐看,制度整合成效顯著:一是群眾普遍得實惠,改革獲得感增強。各地在實踐中采取“繳費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錄就寬不就窄”的思路,居民醫保制度的公平性顯著增強,特別是農村居民醫療服務利用水平與保障水平均有普遍提高。二是提升了公共服務效能,降低了行政成本。依托社會保險公共服務體系,實現了參保登記、基金征繳、權益記錄、待遇支付等一體化管理服務,避免了重復投入、多頭建設,減少了重復參保、重復補貼。僅山東省整合就剔除重復參保250萬人,當年節約財政重復補助資金8億多元。三是增強了醫保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有利于發揮醫保對醫改的基礎性作用。各地注重發揮社會醫療保險制度規律,促進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激勵制約,為三醫聯動改革提供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