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開展特色小鎮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6年特色小鎮推薦上報工作。
根據各省(區、市)經濟規模、建制鎮數量、近年來小城鎮建設工作及省級支持政策情況,住房城鄉建設部確定2016年各省(區、市)共推薦159個特色小鎮。其中,浙江省在數量分配表中名列第一,可推薦10個。按照要求,候選特色小鎮近5年應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境污染、重大生態破壞、重大群體性社會事件、歷史文化遺存破壞現象。經過各省(區、市)組織相關縣級人民政府推薦填報,組織專家評估把關并實地考核,填寫專家意見和實地考核意見,報住房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后,由部村鎮建設司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司、財政部農業司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上報的候選特色小鎮進行復核,并現場抽查,認定公布特色小鎮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