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主管全國特色小鎮建設工作的住建部,發布了《關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鎮推薦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首次公布了全國31省市區特色小鎮分配數量,并對全國各地推薦特色小鎮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推薦數量
根據各省(區、市)經濟規模、建制鎮數量、近年來小城鎮建設工作及省級支持政策情況,確定2016年各省推薦數量(見下圖)。
住建部公布的31省市區特色小鎮推薦數量分配表
編號 省(區、市) 數量
1 北京市 4
2 天津市 3
3 河北省 5
4 山西省 4
5 內蒙古自治區 4
6 遼寧省 5
7 吉林省 3
8 黑龍江省 4
9 上海市 4
10 江蘇省 8
11 浙江省 10
12 安徽省 6
13 福建省 6
14 江西省 5
15 山東省 8
16 河南省 5
17 湖北省 6
18 湖南省 6
19 廣東省 8
20 廣西壯族自治區 5
21 海南省 3
22 重慶市 5
23 四川省 8
24 貴州省 6
25 云南省 4
26 西藏自治區 3
27 陜西省 6
28 甘肅省 3
29 青海省 3
30 寧夏回族自治區 3
31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4
32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2
合 計 159
二、推薦材料
推薦特色小鎮應提供下列資料:
1.小城鎮基本信息表(見附件2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608/W020160803033632.doc,復制到瀏覽器打開),各項信息要客觀真實。
2.小城鎮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及PPT(編寫提綱見附件3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608/W020160803033645.doc,復制到瀏覽器打開)。
報告要緊緊圍繞《通知》中5項培育要求編寫。同時按編寫提綱提供能直觀、全面反映小城鎮培育情況的PPT。有條件的地方可提供不超過15分鐘的視頻材料。
3.鎮總體規劃。符合特色小鎮培育要求、能夠有效指導小城鎮建設的規劃成果。
4.相關政策支持文件。被推薦鎮列為省、市、縣支持對象的證明資料及縣級以上支持政策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電子版,基本信息表還需提供紙質蓋章文件。
三、推薦程序
各省(區、市)要認真組織相關縣級人民政府做好推薦填報工作,組織專家評估把關并實地考核,填寫專家意見和實地考核意見,將優秀的候選特色小鎮報村鎮司。候選特色小鎮近5年應無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環境污染、重大生態破壞、重大群體性社會事件、歷史文化遺存破壞現象。村鎮司將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司、財政部農業司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上報的候選特色小鎮進行復核,并現場抽查,認定公布特色小鎮名單。
各省(區、市)村鎮建設相關部門嚴格按照推薦數量上報,并于2016年8月30日前將候選特色小鎮材料及電子版上報住建部村鎮司,同時完成在住建部網站(網址:http://czjs.mohurd.gov.cn)上的信息填報。
住建部此次提出,將對全國的特色小鎮,在“產業發展、小鎮環境、傳統文化、設施服務、體制機制”5個方面的情況逐項評估。
1、特色鮮明的產業形態
從產業特色、帶動作用、發展環境3方面闡述小城鎮的產業發展特色。
2、和諧宜居的美麗環境
從城鎮風貌、鎮區環境、美麗鄉村3方面闡述小城鎮的環境風貌特色。
3、彰顯特色的傳統文化
從文化傳承、文化傳播2個方面闡述小城鎮的文化特色。
4、便捷完善的設施服務
從道路交通、公用設施、公共服務3方面闡述小城鎮服務設施的便捷性。
5、充滿活力的體制機制
從理念模式、規劃建設、社會管理、體制機制等方面闡述小城鎮的體制機制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