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權威不斷被消解的時代。官員、教師、記者、科學家,一個個職業似乎都在被污名化,盡管程度輕重不一,但最初光輝偉岸的形象卻一去不復返。這些職業權威被消解的原因是復雜的,有人說這是眾聲喧嘩時代的必然結果,有人說這是犬儒主義流毒盛行的后果,也有人指出這是簡單粗暴地“標簽化”之舉。
很遺憾,警察這一曾經無比榮耀的職業,也在不可避免地遭受沖擊。從最近一則新聞引發的關注,就可以窺見一二。從7月1日起,公安部制定印發的《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正式實施。該規定明確各級公安機關要切實落實相關要求,充分配備相關儀器設備,加強對現場執法視音頻資料的使用管理,規定公安機關接受群眾報警、當場盤問檢查等6種現場執法活動,應當進行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
該規定之所以會引發輿論關注,基于的是當前的社會語境。鑒于“雷洋案”導致的巨大影響力,警察執法的合法性問題成為人們關注的重點。因涉嫌玩忽職守罪被逮捕的警察邢某某,獲得了巨大的爭議式關注。
當然,近來讓警察這一職業飽受爭議的決不止雷洋一案。去歲發生在黑龍江慶安車站的槍擊事件,亦曾引發軒然大波,對警方開槍權的討論猶在耳畔。今年6月,一位到深圳務工的女生曝光了深圳警察查驗身份證時態度兇惡的視頻,也使許多人把批評的矛頭指向了警察。連續幾起新聞事件被放大,他們感到既委屈又無奈。但如果單純地指責網民“不懂警察的主流隊伍是好的”,又未免顯得迂腐了。
應當承認,警察的執法并不應該時刻遵循輿論的風向。警察真正需要遵循的是國家的法律與職業紀律,保持專業的姿態,作專業的回應,這一點亙古不變。但警察群體,無論是高級公安機關,還是基層民警,都應該意識到輿論的影響與作用。
面對警察被污名化的趨勢,充耳不聞非上策。對于警察來說,污名化的言論必然可能失之簡單、扭曲和夸大,但重要的不是去探究這些言論是否精準,而是要意識到今天的公安工作在獲取社會公眾的認同、信賴時,其方法和路徑都有了很大的變化。只有意識到這種變化的存在,警察群體才能有效回應質疑,乃至重新塑造自己的權威形態。
簡單來說,過去的警察權威,主要仰仗“國家機器”四個字。一方面警察與國家政權緊密綁定,是國家權威的代表;另一方面,警察擁有規?;膰冶┝Y源,可以除暴安良,也能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可以說,警察的權威主要是國家“授予”的。從具體行動到形象宣傳,國家都有一套統一的安排。也因此,過去當我們想到警察時,更多的是宣傳海報上精神抖擻的警察形象,而很難有具象化的個體。
但近年來,警察正被動地變得越來越“個體化”。信息傳播權力的去中心化,推動了警察形象從抽象到具體的演變。無論是危急時刻逆行送待產孕婦的帥氣警官,還是查身份證時態度兇惡的深圳某警察,或者雷洋案中令人唏噓的邢副所長,關于警察的形象更多地落地為具體個人。我們可以發現,這是一把雙刃劍,它可以放大溫情,也可以夸大惡行。在這個過程中,警察固然是國家機器,但警察權威不能簡單依靠國家“授予”,而要在執法、行動中逐漸捕獲、自然形成。
這一自然形成的權威形態,可以稱之為“道義型權威”,它需要一個個微小事件中的警察形象不斷積累,最終有機拼接成一個整體,甚至變成一種氛圍?!皥谭ㄒ曇纛l記錄”的出現,實際上是表明了警察群體看待權威觀的改變。在一起案件的執法中,警察只需要嚴格按照程序操作即可。這就意味著真相不是由警察方面提供的,而是由第三方的技術力量提供的。這實際上呼應了道義型權威來自具體化、個人化場景的判斷,一旦遭遇爭議,警察不至于啞口無言。
權威來源的轉型注定是艱難而漫長的,并與政府職能的轉變息息相關。但在今天這樣一個時代,警察需要正視社會權力結構的變化,也需要重新調整自己的社會角色分配。警察是國家的,警察更是社會的。要重新收獲公眾的信賴與認同,警察亟須做出改變:既要規范和限制警察在執法中擁有的較大自由裁量權,又要賦予警察執法時個性化的一面。這兩種改變看起來彼此相悖,但實際上卻分別有所指。前者呼吁的是對警察執法流程的全程監督,后者則要求警察形象不應鐵板一塊,應鼓勵個人在狹窄的規范空間內,釋放獨特的人性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