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湖南省雙峰縣近百名黨員干部及公務員遞交了自愿提前退休或退出領導崗位的申請。縣里按照相關規定,允許工作年限滿三十年或者距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干部本人提出要求,經批準可以提前退休。雙峰縣這種安排并非個案,一些地方早已悄然實施。有的地方也在征求干部意見著手安排“早退”,初步方案包括適當提高待遇。(4月10日《西安日報》)
綜合來看,有些干部申請“早退”,是出于單位消化冗員的需要,那些單位長期超職數配備干部,導致嚴重超編,增加了財政負擔,還滋生以錢買權、以權賣錢等腐敗現象。在中央要求精簡機構、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它們不得不以“待遇換位子”,誘惑一些干部申請“早退”,以化解干部人多職數少的尷尬。同時,此舉也意在落實培養、提拔年輕有才干部的要求,使基層干部趨于年輕化。
另有一些干部自請“早退”,則出于自身的利益算計。要么覺得在基層“權力不大責任大”,產生了“為官不易”等思想,且身心都已俱疲,希望提前退休輕松輕松;要么覺得隨著歲月漸長,行政能力、理論水平沒有提高,已跟不上形勢,在本領恐慌之下與其被淘汰,不如主動退休騰位更有面子;要么覺得上了年紀提拔無望,與其“身在崗、心已遠”,沒多少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不如提早退休。
無論干部出于哪種原因自請“早退”,看中的都是“早退”后的待遇不僅沒有減少,反有所提高,醫療保障也不缺。有些“早退”者還認為,他們雖遠離了官場,卻仍可利用以前的人脈關系等“軟資源”謀私利。因此,干部自請“早退”不能“想退就能退”。在利益刺激下,一些干部“未老先退”的舉動可能會對當地干部群體造成影響,產生跟風效應,造成人才浪費不說,還可能影響干部隊伍穩定。
另一方面,干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退休條件就“早退”,工資照拿、福利照領,甚至可享受比在職時更高的待遇,卻不在相應崗位履行公職,這也是在制造財政供養的新“閑人”,是在制造新的“吃空餉”。“早退”者如此“不勞而獲”,不僅浪費納稅人血汗錢,增加地方財政負擔,還有讓“早退”者變相瓜分公共利益之嫌,百姓能享受到的公共服務未必有所提高。如此“早退”恐怕是一種假退。
百姓真正歡迎的干部退出機制,是能減輕地方財政負擔,節約納稅人血汗錢,消除人事編制膨脹怪圈的退出機制,而非辭官不辭薪、撤官不撤權。這種干部退出機制,首先要求編制各層級的崗位清單、編制清單,對配備干部職數做出硬性限制,推進干部配備法制化;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政環境。有了“能上能下”機制,化解冗員何需干部自請“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