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副主任
我畢業于同濟大學規劃專業,對規劃感情很深,也見證了幾十年來規劃專業在中國地位的變遷。在《意見》提到的城市規劃“前瞻性”、“嚴肅性”、“強制性”、“公開性”4個方面中,我認為“嚴肅性”最為關鍵。我們的規劃學科雖然在不斷地健全,然而國家對規劃的重視程度仍有待提高——政府權限過大,有時只需領導一句話就能改掉整個規劃;伴隨房地產大發展,過去20年間我國很多城市的規劃設計是跟隨房地產變化的,而非房地產按照規劃更改。我想,若能針對城市規劃立法,使規劃的更改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操作,將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城市規劃的嚴肅性。此外,規劃的公開性問題也是值得我們重視的。現在我國很多城市設立了城市規劃展覽館,使民眾知情并向其征求規劃意見。國外也有許多先進經驗值得我們學習,比如美國各州(市)的街區制定出規劃圖后,會公開征求民眾意見,之后通過立法系統執行,已經形成了一整套程序。
伴隨我國新型城鎮化的推進,國民生活水平從初步小康逐漸步入全民小康,城市中的問題也不再局限于規劃建設,還包括交通、環境、公共產品供給等管理領域的問題,這些問題在《意見》中也都有所體現。我曾認真研讀新型城鎮化相關文件,對于新型城鎮化,國家提出了兩大目標:第一,以人為本,特別強調農民工的市民化。我國貧富差距嚴重,過去貧富差距主要體現為城鄉差距,現在則進一步體現在城市內部:城鎮化的過程就是農民進城的過程,農民進城后,能否保證其擁有與市民同等的收入水平、居住條件,醫療及養老福利?如何使進城農民工擺脫戶籍制約,在城市中找到身份認同?這是我國城鎮化進程中亟需解決的最大問題;第二,全面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當前我國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不完善導致種種“城市病”出現,嚴重影響了城市質量、城市運營效率和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
《意見》中提出的30條內容:無論提高城市規劃設計水平還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無論保護城市歷史文化風貌還是提高城市建筑質量,其目的都是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質量;而對農民工容身的棚戶區實施改造、建設保障房等,針對的則是低收入者的居住條件與生活質量——通過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完善提高全體城市在住居民的生活質量,我想這也是國家推進城鎮化的最終目標。若能把這份文件貫徹落實,我相信,會對中國未來的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也會使中國的城鎮化進程更加平穩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