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萬達 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常務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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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未來要通過“提升縣城和重點鎮基礎設施水平”等措施,“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縣域發展對于我國城鎮化的推進將起到怎樣的作用?就此熱點,《城市化》雜志特邀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常務副院長郭萬達博士專業解讀。
郭萬達:古人云“郡縣治,天下安”,其核心是縣域治理對于國家發展的作用。縣域與縣城不同,縣域是一個行政、空間概念,而縣城則更強調城市、產業的形態。從現代意義上看“郡縣”:首先,它是城與鄉的結合,其中既有城市形態又有鄉村形態;其次,它是多元化產業的融合,都市中少見第一產業(農業),而縣域中的產業更加豐富、多元化——既包括農業,又包括工業,還包括現代服務業;第三,它具有人口的集聚特征,“城”本就由人口集聚而成,在縣域中,則有大量的人口從農村向縣城集聚,這一過程也是城鎮化的過程;第四,縣域是社會經濟的集合體,其中既存在經濟問題,也存在社會問題。若縣域中的城鄉關系、產業融合等問題能夠得到有效解決,縣域經濟能夠較快發展,農村人口不必再長途跋涉到大城市中打工,不僅有利于經濟的穩定,也有利于社會的穩定。
《意見》提出,要“提升縣城和重點鎮基礎設施水平”,特別強調發揮縣域中縣城的作用。如何發揮縣城的作用?我認為,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完善:第一,與大城市相比,縣城的交通、水電、管網、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因此應進一步提升縣城基礎設施的質量;第二,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是一個地區最重要的吸引力之一,也是城市形態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因此應著力提升縣城的公共服務水平,以增強其吸引力;第三,人口向深圳等大城市集中,原因是這些城市有更多的就業機會,因此縣城若能提高經濟活動、增強產業的豐富度,也會有更多人選擇在縣城就業;第四,要想做到以上幾點,提升縣城的城鎮化水平、增強縣城的人口吸引力,需要從根本上改革戶籍制度、土地制度、財稅體制、金融體制、住房制度等機制體制。
改革的過程也是政府明確自身定位的過程。政府管控過多會致使市場的作用難以發揮,改革的目的就是創造適合產業成長的環境,吸引人才來此創業創新。比如,泉州、溫州等地的很多企業家原本是農民、很多企業也都是在農村成長起來的,若通過戶籍制度改革使這些企業家、企業進入縣城,就會帶動縣城的就業,使縣城有能力提高公共服務水平,而更多的就業機會、更好的公共服務又會吸引更多人來到縣城——這就是改革與發展之間的密切關聯。德國的很多城市都只有幾十萬人口,然而人民在此安居樂業,因為這些城市都擁有很好的經濟活動與公共服務,這是我國縣域發展可以借鑒的先例。
我認為,縣域經濟發展對于我國人口城鎮化的推進、城鎮化質量的提升都可發揮重要作用:首先,大量農民工到縣城就業、大量農村人口到縣城居住,這一人口城鎮化的過程可以讓更多人分享到城鎮化帶來的優質服務、感受到城市發展對人們生活現代化起到的帶動作用。其次,城鎮化質量的關鍵是縣和鎮的質量,若縣城和鎮的公共服務、基礎設施能夠延伸到農村,在提升我國城鎮化質量的同時,也有助于城鄉一體化的快速實現。再次,在縣域城鎮化過程中推進的綜合改革,既包括經濟體制的改革,又包括社會體制的改革,還包括生態文明體制的改革;既涉及政府層面的改革,又涉及村一級基層治理的改革,如果這些改革取得成效,對于其他地區乃至國家整體的體制機制改革都將起到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