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洶洶輿情,住建部新聞發言人迅速出來喊話,呼吁大家正確理解“逐步打開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如此快速回應民意,是一個好的開端,對中央決策的貫徹是一件好事。住建部的解釋,也還算合乎情理。但要完全平息沸沸揚揚的民間吐槽,并不是那么簡單的事。
住建部新聞發言人認為,網上討論的意見有一條是基本一致的,就是對街區制給予了肯定。這一說法可能高估了一些網民的理性程度,后者可能還沒有那么高的理解力迅速把握街區制的精髓。
所謂街區,并不是一個多么高深的新詞,也不一定就是一個舶來概念。早期的城市居民住宅,大多臨街而建,形成特定區域。此種情形,古已有之,中外皆然。但是在“街區”后面加個“制”,立即就讓它高大上起來。對究竟什么才是街區制的解釋與普及工作,還需跟進。
而小區制,相對于人類社會數千年城建史而言,是一個新的概念。具體說來,它是當代城市快速發展,尤其是民用機動車快速普及和公共交通系統日益壯大的需要。封閉的小區,其優點是比較安全、安靜、安逸。傳統街區則面臨更突出的噪聲、治安、無序、不便管理等問題。
然而,任何事情都是過猶不及的。近二三十年來,伴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舊城改造的迅猛推進,興建一個個高中低檔住宅小區,幾乎成了政府統建住宅和房地產商開發建造住宅的唯一選項。在郊區新建住宅,按組團、小區為單位,形成一個個相對獨立的封閉區域,既有利于物業管理和居民的安全,也能提升住宅的舒適度和域內小環境,這沒什么問題。但是,在城市核心區域也一刀切地建設封閉式小區,就有問題了。尤其是有些小區由于規劃或其他方面原因,人為制造了一些斷頭路、丁字路,形成了交通梗阻。這樣的小區,其實早就該打通、打開了。
早該打通、打開的,還有那些幾十年間形成的單位大院,它屬于特定歷史時期的行政管理體制與單位體制的產物,在市場經濟體制已基本建立的今天,它業已失去繼續存在的必要性。如果能乘此次中央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東風,將這些歷史遺留問題逐步解決,那更是善莫大焉。
至于新建住宅不再搞封閉式小區,也主要是針對那些人為形成丁字路、斷頭路,影響街區路網布局,造成交通擁堵狀況而言的。嚴格說來,封閉與開放,跟墻有關,但也不完全取決于墻。一些合理劃分地塊權屬的柵欄之類設施,只要沒有隔斷交通,就無須一概拆掉。
誠如住建部的解釋所言,中央的精神是強調“逐步”,即要有計劃、有輕重緩急地推行街區制,不能一刀切、一窩蜂地“拆墻”。幾十年來,我們已經吃夠了“運動”的苦頭,“打開封閉小區”再也不能像當年那樣搞群眾運動了。何況,中央對這項工作也只是提出了方向性、指導性要求,具體實施中還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順應民意、顧及民眾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