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月21日),中央公布了一份重磅文件,不僅“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 還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
圍繞這份文件“拆除小區圍墻”的要求,贊同者有,質疑的聲音也有。有人疑問:沒有圍墻,物業怎么管?陌生人隨意進出怎么辦?還有人冷嘲熱諷,認為中央推廣的街區制無助于疏解城市交通擁堵,這么干是拍腦袋做決定。
拆小區圍墻是拍腦袋決定嗎?當然不是。中央為何要發文件推廣街區制、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不妨往下看。
城市病
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回到文件制定的出發點上。
這份文件,全稱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作為時隔37年重啟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的配套文件,它勾畫了“十三五”乃至更長時間中國城市發展的“路線圖”,說它重磅一點不為過。
經過37年發展,中國城市日新月異,但問題嗎?也不少。尤其是各種“城市病”,必須得治,刻不容緩。這就是這份重磅文件的出發點。
對于中國的“城市病”,文件里這樣表述:城市建設盲目追求規模擴張,節約集約程度不高;依法治理城市力度不夠,違法建設、大拆大建問題突出,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不足,環境污染、交通擁堵等“城市病”蔓延加重。
在中央看來,封閉小區是當前城市病的一大病因。隨著大宗用地開發越來越普遍,寬馬路、大廣場、超大封閉社區形成,迫使人們不得不開車出行,卻擁堵在路上。攤大餅式的城市擴張,不但造成街區宜居性不高,社區活力缺乏,也令不少人的城市生活并不快樂。
這些“城市病”需要治到什么程度?中央有總體目標:實現城市有序建設、適度開發、高效運行,努力打造和諧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現代化城市,讓人民生活更美好。實現“和諧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就是中央著力推出的新舉措。
街區制
不少人覺得,如果能居住在一個封閉小區,特別是單位大院,那必是極好的。因為外有保安守門,內有綠地紅花,閑雜人等不得入內,不僅顯得有身份,住得 也安心。因此,他們對于拆圍墻、街區制有不少意見:小區圍墻跟城市交通擁堵能有啥關系?街區制讓外人隨意進出小區,還能和諧安寧嗎?
人們在抱怨新生事物時不妨也多思考一些。
第一,小區拆圍墻其實就是清除城市交通路網栓塞。封閉式小區確實有好處,但對于城市交通而言,它無異于一個個“攔路虎”。
在地圖上看,每個封閉小區都有可能成為城市的交通“盲點”。很多封閉小區一方面不允許小區內道路對外開放,一方面迫使城市道路繞小區進行規劃,于是 一些傳統街道的小路,本可以充當為主路分流的“交通毛細血管”,卻被封閉小區堵死,導致所有的車流壓力都集中到主干道。這豈不是在人為制造擁堵?
由于封閉式小區的進出往往只有一到幾個出口,而且如今不少小區規模越來越大,一旦成為數萬人入住的超大型封閉社區,將讓小區出入口與其關聯的道路通行壓力巨大,極易造成擁堵。想想你們小區門口的車流,你還敢說小區圍墻和城市擁堵沒關系?
在歐美等發達國家,拆掉圍墻的街區制正是破解城市擁堵的良藥。為應對交通擁堵難題,不少國家正是通過發展小街區,暢通城市毛細血管,使城市路網稠密,四通八達,從而達到“治堵”的目的。
中國的城市越來越堵,大量的道路資源卻被封閉在小區里閑置,這怎么可以?拆掉圍墻,推廣街區制,不僅出門就有通途,還能提供更多的停車泊位,難道不好嗎?
第二,街區制并非威脅社區安寧的洪水猛獸,拆圍墻有助于增強社區活力。
長久以來,封閉式小區用圍墻將城市割裂成一個個封閉的小單元,往往只能搞內循環,不僅阻礙交通,也妨害經濟繁榮。與之相比,開放式的街區制的優點就是資源共享。
街區制之所以會有這一優點,關鍵是它具有由城市主干道圍合、中小街道分割、路網密度較高、公共交通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就近配套的開放街區模式。最常見的街區制是,樓上住人,屬于私有空間;下面做生意,屬于商業空間或者公共空間。
這樣一來,沒有圍墻的街區制就能將封閉小區內的其他資源公共化,例如綠地、停車場、小商鋪等,帶來更多的商業活動。這些神經末梢被激活,整個城市的經濟會更有活力。
被激活的還有社區活力。中國一些城市的老城區,如南方一些城市的騎樓,就是典型的街區制,居民們往來密切,鄰里關系融洽,而在一些大城市高大上的封閉式小區里,小區居民往往互不相識,甚至一個樓層的鄰居都從不打交道。
推廣街區制帶來的更多公共空間,將讓更多的城市居民告別冷漠的圍墻,給整個社區帶來生活氣息,逐步建立熟人社會,這豈不會給居民帶來更大的安全感?
配套
當然,“沒有圍墻,怎么保障居民道路安全?”“車來車往,如何不被噪音打擾?”“很多小區道路本就狹窄,如何達到疏解交通的目的?”,這些老百姓擔心的問題確實值得關切。
畢竟,很多人已經習慣了“封閉化”的小區模式,對“街區制”新生事物多少總會無所適從。平靜的家里突然來了陌生人,咋辦?這就提醒相關執行部門:街區制推廣不會一蹴而就,在制定具體規劃時,必須注意完善與之相關的配套措施。
首先,推行街區制要有“軟件”支撐。這里說的“軟件”主要是權益的劃分,我們知道,《物權法》規定,建筑區劃內的道路、綠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 等,都屬于業主共有。未來,街區的道路、綠地、停車位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如何分配,還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和細分,絕對不可以是一個糊涂賬。
其次,推行街區制還得有“硬件”保障。解決好停車問題、物業管理問題、環境問題、住宅區內公共空間等問題,是實現住宅街區化的前提。
例如,由于街區制使得居住區樓下的車流增加、車速更快,增添了交通安全隱患,同時加大了居住區的噪音干擾,這就需要考慮到街區單元尺寸的大小。有媒 體介紹,成都的“小街區規制”試驗對街區單元尺寸有明確規定:街區單元尺度不宜大于200米×200米,街區單元規模約50畝左右;道路網密度宜不低于 10km/km2,道路寬度宜不大于25米。這種細化的要求值得借鑒。很多小區內部的道路不規整,如果開放小區作為公共道路通行,必須要經過相應的改造, 這樣的“硬件”改造離不開政府的參與。
最后,街區制的推行還需要一些單位做表率。當前,街區制的推行仍面臨一些問題,尤其是人們的思想觀念誤區需進一步疏通,需要一些單位大院率先垂范、 引領,加快開放步伐。這一點,中央的《意見》已經明確,“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開放封閉小區從一些單位大院開始,才有利于未來街區制的順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