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河北省政府近日發布了《河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其中明確規定,首都周邊的廊坊市市區,三河市、涿州市市區及下轄建制鎮,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永清縣、固安縣、懷來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可根據實際,合理確定落戶條件。城鎮綜合承載壓力大的,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居住證積分落戶制度。
盡管這一“實施辦法”在表述上有多種可能,不過,其中“積分落戶制度”表露出來的限制意味,還是比較清晰明白的。也即,一旦政策上留下了這樣的口子,相信那些首都周邊的“熱土”,都會不約而同地選擇“積分落戶”。
從地圖上可知,河北這一實施辦法開列的“首都周邊”,全部緊緊貼著北京。這些地方均與北京有著密切、長久的交流與互動,北京的公交車基本上覆蓋了這些區域,其中多地與北京也有著悠久的情感與文化認同,比如名聞遐邇的燕郊,“北三縣”等。
特別是,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大背景下,這些區域已經成為、或正在成為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重要目標地。無論是產業外遷,還是醫療、教育等諸多社會功能的遷移,這里都是首選之地。
在這種情況下,這些地方若確定了與北京等特大城市同樣的“積分落戶”制度,則不僅會打亂本地民眾進城的節奏,也會對首都人口的分流與疏解產生消極影響。
此外,根據此前國務院公布的《居住證暫行條例》之規定,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以及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才可以設定“積分落戶”的門檻,河北的這一實施辦法,似乎與國務院指導精神不符。上述首都周邊的市縣,人口規模均未超過300萬,應該不在“積分落戶”之列。盡管也強調“城鎮綜合承載壓力大的”,才可以建立積分落戶制度,但未免有些含糊。
實際上,就河北而言,充分借助與首都的地緣優勢,順勢而為,在首都周邊加快培育一批中等城市,提高其承載能力、公共服務水準以及社會化程度,應該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不僅北京諸多非首都功能可以就近消化,河北也可改變以往城市發育不足的問題。
而放眼全國,無論是珠三角,還是長三角,其核心城市廣州、上海的周邊,哪一個不是環繞著眾多人口集聚度高、經濟高度發達的中等城市?多年來,京津冀城市群為何一直處于不均衡發展狀態?作為腹地的河北缺乏發達的城市群,應該是一個重要原因。
京津冀要想協同發展,需要改變以往的固化思維,比如,在環繞首都的周邊設置一圈“緩沖層”等。這樣的顧慮非但不可能為北京減壓,反而會錯失絕佳的發展機遇。世界各發達經濟體的經驗表明,人口和經濟的集聚效應是規律,不是人為可以改變的。只有真正踐行以人為本的城市化路徑,才有可能保障公民權益、實現公民權利的均等化。
城市化從來都不單純是一個人口問題、治安問題,而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方向性問題。在這個過程中,地方政府固然可以加強頂層設計、宏觀治理,但不應該人為設限、抬高門檻。這不僅關乎經濟社會的發展,也關乎社會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