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中國鐵路總公司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專用車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流浪乞討人員專用車票管理問題作出了規范。自今年4月1日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乘車將使用統一的專用車票樣式,退票或改簽產生的退票款“直接退回購票所用公務卡或賬戶,不得退給受助人員”,以杜絕“跑站騙票”的現象。
“跑站騙票”現象一直存在
據了解,自2003年救助管理制度建立以來,在各地民政部門、救助管理機構和鐵路車站配合下,大量受助人員得以及時乘車返鄉。但在實際工作中,因無法對受助人員進行“事無巨細”的核實,有一些惡意求助人員,在取得車票后自行到車站退票、改簽或轉賣他人,將票款據為己有,擾亂了救助管理工作秩序,耗費了國家救助資金。
為了扼制“跑站騙票”的行為,救助站也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對受助人員核實、確認自身能否解決返鄉車票。豐臺區救助站工作人員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自從各區救助站實現聯網以后,‘跑站騙票’的情況已經少了很多。”他指出,因為每一個受助人員都有備案,如果某個受助人員短期內多次進出不同救助站,工作人員經過核實可以不予提供返鄉車票。
工作人員同時也坦言,由于無法追蹤,獲得車票的受助人員是真的回家了,還是轉手將車票退了,救助站也難以核實。
受助人員返鄉將使用專用車票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惡意求助人員可以“跑站騙票”,很重要的原因是救助站購買的返鄉車票和普通乘客購買的車票“一模一樣”,由此流浪乞討人員可以將車票通過退票等方式取得現金收益。
本市救助站曾通過加蓋“政府救助、禁退禁賣”印章的方式,提醒火車站方面不予退票。但是救助站工作人員也承認,雖然蓋有印章,火車站方面可以不予退票,但是受助人員還是可以采取低價轉售的方式,將車票賣給他人。
根據《通知》,自今年4月1日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乘車將使用統一的專用車票樣式。車票式樣由中國鐵路總公司通過調整鐵路客票發售和預訂系統統一確定,保證專用車票標記易識別易保存,并由救助管理機構與當地鐵路車站共同研究確定專用車票的購、退、改簽、票款結算等事項。有條件的車站可指定票務窗口負責辦理專用車票相關事宜。
退票款返回專有賬戶
為了打消“跑站騙票”者的念頭,《通知》對專用車票票款管理進行規范,即使受助人員成功退票,也無法獲得退票款。據了解,受助人員返鄉車票的資金流轉將實行“封閉式”管理。購買專用車票“使用公務卡或與鐵路車站協商確定的賬戶付款”,退票或改簽產生的退票款“直接退回購票所用公務卡或賬戶,不得退給受助人員”,在購票、改簽、退票的流程中不產生票款現金,從制度設計層面不給惡意求助人員留有套取資金的漏洞。
此外,各地民政部門和鐵路局還將建立定期溝通聯系機制,確定對接鐵路車站和救助管理機構。鐵路車站發現專用車票的購買、使用等方面出現異常的,及時向救助管理機構通報并核對情況。救助管理機構可在有條件的鐵路車站設立臨時救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