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毅敏:美國阿爾法環境技術咨詢公司總裁、 Ellis & Associates, Inc.公司總工程師兼環境部經理
國內時常有這樣的新聞出現:寶馬車在加油站加完油卻無法啟動,強制啟動導致引擎報廢;靠近加油站的村莊,村民從水井中打出來的水表面浮有一層油,水可以點燃……事實往往是這樣的:寶馬車加油后無法啟動,并不是汽車質量的問題,也不是加油站油品的問題,而是因為加油站的油罐破損,進了地下水;村民從水井中打出來的水可以點燃,也是因為附近加油站的油罐破損,漏出的油隨著地下水流到了水井里。
地下水污染與土壤污染不同,地下水是流動的,土壤則是固定的。如果地下水污染久不治理,污染帶就會越來越寬、越來越深,污染對生態造成的不良影響就會越來越嚴重。所謂水溶萬物,把污染物從地下水中治理干凈是一個相當困難的物理、化學及生物的過程。因此從長遠角度看,做好污染的預防監測十分重要。特別是一旦發生污染泄漏,如何在短時間內把污染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盡可能降到最低,這一點尤其重要。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的夫人胡青長期從事地下水修復工作,她曾指出,我們國家加油站的污染才是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中最大的問題。任何事情“有成必有破”,加油站油罐漏油是遲早的事,因而防患于未然尤為重要。以美國佛羅里達州為例,加油站安裝設施時要通過層層測試,嚴格把關,在使用過程中還要定期檢測并做出書面報告。政府對加油站也有定期檢查及監督。但最初的儲油罐是鐵罐,佛州水位高,鐵罐泡在水里很容易被腐蝕,出現漏洞。2005年以后,佛州出臺新規定,要求所有加油站在2010年前必須更換成雙壁油罐,外壁破損后里面還有一層內壁,這就是從預防角度出發制定的一項加油站管理措施。
根據佛羅里達州法律,加油站每天都要對所有的油罐進行測試(現在大多使用電子監控系統),看油罐底部是否有水。這一紀錄及其它定期檢測記錄,以及每天買入及賣出的油量記錄,都要在加油站長期保存以備政府的定期核查。一旦檢測顯示漏油了,業主一定要在24小時內申報并啟動緊急應對措施,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這些緊急應對措施往往包括立即停止使用破損的油罐或管線,并且在把破損的油罐或管線從地下挖出的同時把污染盡可能清理干凈等。這時油品剛漏,污染僅限于附近的一塊地方。只要把這一塊挖掉,再做一些簡單的地下水處理,污染就基本控制住了。業主以及他的保險公司也樂意這樣做,因為這樣做花費較少。如果等一段時間再治理,污染擴散了,治理需要付出的成本往往會高出很多。
美國大幅度的治理環境污染是從1970年頒布“清潔空氣法”和1972年頒布“清潔水法”開始的。四十多年間,美國在污染治理,特別是加油站污染的治理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這也是我們國家可以用來比較、借鑒,甚至直接“拿來”的。
佛羅里達州在汽油類污染的治理方面就有很多“明智之舉”值得國內借鑒。最初制定的項目叫“Early Detection Incentive Program”(EDI),規定擁有地下油罐的業主或個人,只要懷疑場地被污染了,并且在1986年6月30日至1988年12月31日之間向州政府申報,場地污染清理的一切費用將由州政府承擔——個體不必承擔任何經濟責任。這個項目一共接到了大約一萬個申報的場地。其中大約五千個場地是在截止日期前的兩周內申報的。此后,佛州政府逐步下調政府的經濟責任,制定了“Petroleum Liability Restoration Insurance Program”(PLRIP)項目(1988—1998),把政府在此項目中承擔的每個場地的清理經費定為一百萬美金封頂(針對1991年7月1日前上報的污染泄露),后逐步下調至三十萬、十五萬美金封頂。對于被油罐泄露污染的場地,如果沒能進入任何國家資助的清理項目并且污染泄露的上報日是在1995年1月1日前,此場地可以進入“Petroleum Cleanup Participation Program”(PCPP)項目。此項目規定,每個場地清理的費用由政府(75%)和個體(25%)共同承擔,清理經費以四十萬美金封頂。然而如果個體的經濟條件確實無法承擔此項費用,政府則承擔100%的經濟責任。對于那些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買了污染場地的個體,佛州還制定了“Abandoned Tank Restoration Program”(ATRP)及“Innocent Victim Petroleum Storage System Restoration Program”(IVPSSRP)項目,由政府承擔這些場地清理的全部費用。對于1998年12月31日后發生的汽油類污染泄露,州政府則不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這些“新污染場地”的清理在政府監督下由個體及其保險公司支付相關費用。此外,佛州政府還不時頒發特殊激勵項目,例如在加油站更新油罐時,政府出一部分資金用以評估舊油罐附近的土壤,并且將被污染的土壤挖出,做一個小面積的異位修復……
這些都是非常聰明的做法:最開始項目啟動的時候不要求個人承擔經濟責任,后來增收加油稅,每年約有2億美元稅收,這筆錢專款專用,專門用于汽油類污染場地的清理工作,相當于對整個產業做出了環保保證——只要有人加油,就有稅收。這樣一來,加油站污染清理的長期資金就解決了。清理的過程由政府監督,具體工作由工業界來做,這是一個“三贏”的過程:對政府來說,投入就可以產出;對工業界來說,接到項目就有了資金收入;對于業主來說,只要依法運作加油站,經濟上承擔的風險就可以降到最低。這樣就形成了一個相對穩定的,良性、有效的環保大氣候。
當然,美國的污染治理在這四十多年間走過很多彎路,也吸取了很多教訓。例如采用何種機制把政府撥調的資金有效合理地使用,如何在政府資助的項目中激勵公平的行內競爭杜絕不規范行為,如何實現政策透明及公共記錄共享……從技術的角度,制定并改進場地評估的標準操作流程以及不斷革新污染場地的修復技術,這些都經歷了相當長的時間才步入正軌。這也是國內可以用來參考借鑒、揚長避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