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通報基層三項治理工作成果 今年已打掉農村涉黑團伙26個
惠州市龍門縣永漢鎮鶴湖村干部收受住房改造農戶“感謝費”;廣州從化市太平鎮一村支部書記伙同村干部等人,采取虛假手段,共同侵吞征地補償款200多萬元;汕頭一特大惡勢力團伙長期盤踞在貴嶼南陽,糾集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雜人員充當打手,插手操縱基層干部選舉,扶植自己的“馬仔”擔任村居干部……
昨日,廣東省委政法委召開基層三項治理工作新聞發布會,省紀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分別通報了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法違紀線索排查、查辦與預防涉農領域職務犯罪、打擊農村黑惡勢力犯罪等三項工作的開展情況。
農村干部違法違紀
今年4月以來,廣東省紀委部署開展了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線索集中排查活動。截至11月底,全省共排查出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線索23033條,其中重大線索3052條。其中,廣州市海珠區紀檢監察機關立案95件95人,同比上升156.8%。
涉農領域職務犯罪
自今年1月起在全省檢察機關開展為期兩年的查辦與預防涉農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李粵貴透露,目前,專項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今年1月至10月,全省立案偵查涉農領域職務犯罪883件1145人,占同期立查職務犯罪案件總人數的39.6%。其中,重特大案件603件,縣處級要案30人。所立查的案件共造成國家、集體經濟損失17966萬元,通過辦案挽回損失3899萬元。
農村黑惡勢力犯罪
廣東省公安廳刑偵局副局長錢波透露,今年以來(截至11月25日),廣東省公安機關共破涉黑惡犯罪案件10968起,同比上升95.72%。其中,“驕陽”行動期間,全省公安機關共立涉黑惡犯罪案件7125起,破涉黑惡犯罪案件5831起,刑拘黑惡犯罪嫌疑人13301人、逮捕9347人,分別占前10個月立案、破案、刑拘、逮捕總數的47.4%、59.9%、47.2%、56.1%,打掉重大農村黑惡勢力犯罪團伙26個。
部分典型案件
收住房改造農戶“感謝費”
2011年至2013年間,時任鶴湖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光迅,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副主任陳煥興,村黨支部委員兼村委會委員唐志明、鄒榮春,在協助永漢鎮政府開展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住房改造建設資金管理、審核、撥付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分別收受住房改造農戶的“感謝費”1.5萬元、2.5萬元、2萬元、1.7萬元。2015年6月,上述涉案人員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免除職務。此外,王光迅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二年;陳煥興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唐志明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鄒榮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
從化一村支書涉侵吞補償
2009年至2012年期間,廣州從化市太平鎮共星村村支部書記蔡偉忠利用協助太平鎮政府征用共星村南莊社土地的職務之便,伙同村干部蔡容漢、蔡燕財、王金來、江碧雄、蔡新航及村民蔡偉年,采取虛假手段,共同侵吞征地補償款人民幣200多萬元。
目前,該案檢察機關已提起公訴,案件正在法院審理階段。
糾集打手操縱干部選舉
汕頭市公安機關根據有關部門的線索,成功打掉了非法承包各村居的工程項目和非法買賣村居土地的郭某民特大惡勢力團伙。該團伙首要分子郭某民長期盤踞在貴嶼南陽,糾集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雜人員充當打手,插手操縱基層干部選舉,在選舉過程中糾集人員站場擺勢,甚至制造事端對村民打壓、恐嚇,扶植自己的“馬仔”擔任村居干部。上述人員當上村干部后,為郭某民承包工程和非法轉讓土地提供便利,對不服從、向上級部門舉報的村民郭某民組織團伙成員通過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逼迫其同意,最終達到非法承包各村居的工程項目和非法買賣村居土地,進而從中獲取暴利的目的。警方透露,郭某民特大惡勢力團伙被打掉后,當地群眾拍手稱快。一些村民更是在鄉里的主要干道上懸掛“打黑除惡,為民除害”等標語。
暴力斂財后牟各種“光環”
惠州、博羅兩級公安機關在湖鎮鎮、羅陽鎮、龍溪鎮和園洲鎮展開統一抓捕行動,成功抓黃某添、賴某祥等涉黑團伙成員22人,繳獲獵槍5支,獵槍子彈約100發,氣槍兩支,砍刀一批,各類汽車20多輛。
該團伙通過非法采砂、非法采泥、強迫交易、打架斗毆和開設賭場等形式暴力斂財。在積累了一定經濟基礎后,又開設公司從事土地賣買、放高利貸,入股酒店、KTV、網吧等娛樂行業;甚至想方設法牟取各種“光環”。
其中在2013年村委會換屆選舉過程中,黃某添組織團伙成員通過暴力威脅競爭對手,威脅、拉攏其他黨員干部等手段推選其心目中的“人選”,最終安插了其“馬仔”黃某華、黃某根、黃某強、黃某根擔任所在村民小組的小組長、出納等職位,黃某添本人則是博羅縣人大代表和博羅縣湖鎮顯崗村主任、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