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通知要求,慎重穩妥撤并鄉村學校,努力消除城鎮學校“大班額”,保障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中國自古就有“子產不毀鄉校”的說法。今時的鄉校當然非彼時的鄉校,但,作為承載農村孩子青少年時期教育義務的載體,鄉村學校有著厚重而現實的多元價值。鄉村學校不僅是文化心理意義上的鄉愁安放之所,亦是義務教育階段彰顯“就近入學”原則的基礎保障之一。
說這些的意思,并不是說鄉村學校非要長命百歲。人員減少,結構變化,乃至在轟隆隆的歷史進程中,“離鄉返城”必然也會成為教育資源優化配置的大勢所趨。于是,2001年正式開始的一場對全國農村中小學重新布局的“教育改革”如約而至。具體說來,就是大量撤銷農村原有的中小學,使學生集中到小部分城鎮學校。數據顯示:從1997年到2010年的14年間,全國減少有小學371470所,其中農村小學減少302099所,占全國小學總減少量的81.3%。
扔掉百家衣,穿上新棉襖。按理說,這是時代的進步。不過,步子邁得太大,甚至在撤并的時候不講究辯證法,這就成了農村義務教育不可承受之重。2011年甘肅正寧校車慘案,表面看是校車安全的癥結,實質仍指向農村撤校并點之虞。而有關類似的擔憂與警惕,體現于教育部先后于2006年、2009年、2010年印發的文件,要求各地避免盲目撤并學校。及至2012年9月,國辦也下發了《關于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首次明確提出“堅決制止盲目撤并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暫停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撤并”。這是中央政府對抑制過熱的農村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而采取的“急剎車”。
于此觀之,今日“慎重穩妥撤并鄉村學校”的提法,既然是對糾偏思路的承續,更是對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的再思考。
鄉村學校的撤并為何要“慎重穩妥”?一是從過往經驗來看,農村教育資源調整容易陷入數字導向,而忽略了學情現實。用學者的話說,近10年來,農村學校布局結構調整被具體政策實踐者單向度的當作“撤點并校”。比如山西省《關于全省中小學校布局結構調整的意見》(2002)規定“十五期間農村中小學總校數減少15%~20%”;遼寧省《“十五”期間農村中小學教育結構布局調整工作實施方案》(2004)規定“至2003年初中減少10%,小學減少22%,教學點減少50%以上”。這樣的減少,固然有據可循,但最基層的地方部門在執行的時候若數字政績優先,結果只能是苦了家長和孩子。二是盲目撤并的后遺癥需要正視并紓解。2013年國家審計署的公告稱:在撤校并點后,1185個縣的調研樣本中,初中、小學的服務半徑增幅分別為26%、43%,平均達到8.34公里、4.23公里,而西部地區270個縣的初中、小學服務半徑增幅則更大,分別達到47%、59%,平均為14.35公里和6.09公里。此外,在1185個樣本縣中僅有288個縣配備有校車,僅占調研縣的24%。過快過狠的“撤并潮”,并未有足夠的公共服務為之兜底。因此而帶來的農村家庭教育成本激增、城鎮學位負擔過重等次生問題,同樣成為社會的困擾。
撤并或許是個大趨勢,但如何在這個趨勢中確保程序正義,這是無法規避的現實問題。“慎重穩妥”這四字原則,要在操作中不至于跑偏,須做好三個層面的功課:一是撤并方案的制定、論證、公示、報批等,要多聽村民的意見,不能搞“一意孤行”;二是禁絕通過撤并來“省錢”的教育經費支出思路,鄉村學校該投入的還得一如既往得以保障;三是嚴肅審計考核,落實問責機制,對于亂撤亂并的地方作為,必須“一票否決”。
慎重穩妥撤并鄉村學校,事關中國的教育公平大計。在全面深改的背景下,優先保障農村孩子的義務教育權利,這是功在千秋的時代課題。